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完善城区停车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暨智能泊车系统接入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停车场:
根据仁怀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仁反恐〔2020〕20号)文件精神,现将全面做好城区停车场社会治安防控智能泊车系统的接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20年7月10日前完成停车场社会治安系统接入、7月30日前全面完成验收工作。
二、实施范围
仁怀市主城区所有停车场
三、实施内容
将城区大中型停车场“智能泊车”系统按名单(见附件)接入社会治安防控系统中(按仁怀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仁反恐〔2020〕20号)文件要求,物业小区由住建局负责接入系统,城投公司所负责的停车场由城投公司全权负责接入系统)。
四、其他事项
(一)各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务必高度重视,凡接收此通知后,及时与仁怀市公安局李增波同志(系统业务员,电话:13985232636)联系,再根据自身停车场所使用设备,按仁怀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仁反恐〔2020〕20号)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厂家按名单时间要求将“智能泊车”系统接入社会治安防控系统中。
(二)各停车场在6月30日前将停车场运行情况自查表,停车场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停车场基本情况登记表、停车场管理中心人员包保名单等基本信息,报送到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李双,座机22232632,手机18570052366)。
(三)各停车场检查单位及人员要按标准严格检查,对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停车场,依据《贵州省停车场管理办法》《遵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以及安全管理和反恐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从重处罚。
附件:1.仁怀市城区停车场运行情况检查表;
2.仁怀市城区停车场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3.仁怀市城区停车场基本情况登记表;
4.仁怀市城区停车场管理中心人员包保名单;
5.社会治安防控系统接入名单。
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