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处理城市管理违法被暂扣财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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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贵州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及《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 请因涉及城市管理违法行为被扣留物资的人员自发布公告起15日内到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仁怀市综合执法局第一执法大队接受违法行为处理。(存放物资明细附后)

仁怀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 仁怀市城市管理部门将按照《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强制报废。

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执法大队2022年第二批需处置暂扣涉案财物(摩托车)汇总表.xlsx

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执法大队违停暂扣摩托车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