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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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主、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全市普通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开展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重点

(一)无证驾驶普通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上道行驶的;

(二)驾驶无号牌普通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行驶的;

(三)不按规定安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四)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五)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加塞、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的;

(六)超员超载或违法载人载物的;

(七)非法营运、酒后驾驶的;

(八)乱停乱放、噪音扰民的;

(九)伪造变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十)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行驶的。

二、治理措施

(一)严格处罚教育。对存在以上重点治理十项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警告、罚款、拘留、暂扣车辆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二)强化曝光警示。市融媒体中心将利用媒体平台进行网络直播,对典型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警示。

请广大市民予以配合和监督,并共同做到安全、守法、文明出行,全力维护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对拒不服从管理、暴力阻碍执法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仁怀市公安局

仁怀市交通运输局

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