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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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制订和考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档案、督办、文件草拟、文件印发、信息编报、政务公开、提案议案、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承担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内部审计,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绩效评价以及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承担依法行政、国家安全、深化改革等工作,承担单位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禁毒、信访维稳等相关工作;承担未成年人保护、深文巩卫、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

(二)工业股。承担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查研究并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调节经济运行意见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同参与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制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行业产业发展政策、法规并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酒类生产的发展和政策,提出全市白酒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市白酒工业生产运行监测分析,协调解决白酒工业运行中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措施;负责制订全市企业技术更新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指导企业抓好技术更新改造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相关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企业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参与经济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方案;负责完成相关报表的统计和报送以及其他工作。承担白酒生产型企业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管理工作。

(三)中小企业股。负责实施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培植经济主体,起草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草案;负责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建设;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组织工作;做好我市酒类地理标志的申报、推广及使用监管;承担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管理和指导、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协调服务企业实施信用担保、小额贷款,助力企业发展;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的协调解决等工作;指导和协调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四)能源管理股。研究提出能源及新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及新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能源经济运行和能源市场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煤、电、气等要素平衡和应急保供工作;拟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监测预测和运行调度,承担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拟订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政策措施;承担煤矿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煤矿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和生态环保工作;依法指导属地乡镇(街道)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生产;组织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标准化工作;承担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按规定承担煤矿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油气长输管道行业安全管理;参与指导煤炭、油气长输管道、电力、新能源行业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民爆(民爆物品生产、民爆物品仓库)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科技管理股。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创新领域有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上级科技工作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落实科技创新要素保障;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科技中心的建设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科技(科研、实验等)项目和工程建设的谋划、实施及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指导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应用技术推广、重大科技产业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提升公民科技创新意识和科学素质。

(六)项目管理股。统筹协调全局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单位争资争项、招商工作;负责酒类、建材、包装企业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查备案以及全市重点技改项目调度工作;按权限审核及上报电力投资、新能源投资项目;申报并参与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谋划;参与电力行业改造升级、生产协调等工作;负责提出工业能源领域项目申报技改项目资金建议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矿领域项目建设管理相关指导工作;承担行业领域内项目各类政策资金的审核、申报和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