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仁怀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仁办发电〔2017〕25号)要求,为全面摸清本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强化健全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开展,力求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充实完善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建立完善使用保管双责任制,资产使用管理落实到人,确保资产安全。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强化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代正永 市工业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光永 市工业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欧 欣 市工业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建飞 市工业商务局副局长
王正雄 市工业商务局党组成员、能源服务中心主任
罗辅军 市工业商务局党组成员、商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陈 斌 市工业商务局党组成员
陈 刚 酒发中心主任
成 员:罗钦科 杨存霞 王 伦 汤 钰 康 恋 王纯伟 贾远亮 聂选河 文 法 代显均
覃克军 张 平 徐 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务室,由陈斌担任办公室主任,罗钦科、杨存霞担任副主任,陈瑶、刘燕、袁俊负责单位资产清查具体工作。
三、清查范围
全局各股室(中心、队)所有及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工作方法
(一)由局办公室牵头,财务室具体负责,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对全局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固定资产所有和使用情况。
(二)各股室(中心、队)先对各自占有使用的国有固定资产进行自查,对资产进行登记,由股室(中心、队)负责人核实签字后交回资产清查小组。
(三)各股室(中心、队)完成自查工作后,资产清查小组对各股室(中心、队)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贴牌标记。核实各股室(中心、队)资产所有情况和使用情况,与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实修正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正常损坏不能使用的资产进行清理,按程序办理办理报废及固定资产账目核销手续。
(四)财务室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本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五、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相关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自查阶段(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23日)。各股室(中心、队)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在2021年8月19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填写《国有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由股室(中心、队)负责人签字后交到资产清查小组。资产清查小组根据各股室(中心、队)自查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标签,在2021年8月23日前完成。
(二)复核汇总阶段(2021年8月24日-2021年9月10日)。由资产清查小组对各股室(中心、队)的固定资产进行复核并张贴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标签;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对实际资产和系统资产进行比对,修正固定资产卡片;对正常损坏不能使用的资产或无实物资产进行清理,按程序办理报废及固定资产账目核销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资产清查小组负责人应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严肃纪律。各股室(中心、队)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如出现盘亏现象,各股室(中心、队)负责人要作情况说明,如因个人不当造成的损失,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