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市供电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更好服务和满足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现将《仁怀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仁怀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7月7日
仁怀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 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 “十四五”时期全省发展“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作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建设形成以快速充电为主的高速公路充电网络和覆盖市、乡两级的公共充电网络,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现代能源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发展目标
2023年,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300个。实现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电动汽车充电桩覆盖,更好地服务和满足市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城际快速充电设施网络。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建设快速充电站,推进杭瑞高速仁怀服务区,新建充电桩5个以上。
(二)积极推进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建设。拥有停车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建设充电设施。在酒店宾馆、汽车城等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新建充电桩35 个以上。
(三)重点推进城市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棚户区、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 “三改”工程,按照“科学统筹、适度超前” 原则,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居民区停车位应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鼓励物业部门与有资质的充电 桩建设运营企业合作,在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鼓励拥 有专用固定车位的居民自建自管充电设施,居民自建充电基础设 施应与物业部门签订服务协议,由物业部门协助管理,并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实现新建充电桩5个以上。
(四)建设完善旅游景区充电基础设施。按照旅游产业化有关要求,推进旅游景区、仁怀区域赤水河旅游公路驿站车场充电设施建设。拟在茅台驿站停车场新建充电桩5个以上。
(五)加强监管服务平台接入和使用。引导市内所有公用、专用充电设施接入平台接受监管。鼓励个人充电设施接入平台,推动共用共享、互联互通,实现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在线监控、故障预警、状态查询、充电导航等功能,提高充电服务的智能化、数字化、便捷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联席机制,发改、经贸、交通、自然资源、住建、文旅、林业、应急、机关事务中心、供电、邮政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共同支持和推进我市充换电基础实施的建设。
(二)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可靠。相关部门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物业公司要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居民区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中,及时劝阻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设施安全以及充电相关设备设施的检查,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鼓励充电基础设施所有权人、物业公司、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规避相应风险,按照“谁拥 有、谁负责、谁投保”的原则购买充电安全责任保险,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
(三)降低充电设施建设用地成本。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与其他建设项目共用土地的充换电项目可以采取配建方式供地。鼓励在村集体用地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
(四)保障电力供应。供电企业负责充电设施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对现有小区的公共停车位,应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电动汽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供电企业承担新增延伸投资资产的安全运行责任,新增投资及运行维护成本纳入输配电核价有效资产和准许成本。对向供电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他两部制电价,到2023年,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电价。在产权方同意的前提下,供电企业应为居民家庭、 住宅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等个人或单位充电设施安装专用核减电表,实现独立计量缴费。
(五)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全力支持配合企业做好资金申报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支持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大融资, 防止形成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