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民政局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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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仁怀市民政局

单位负责人:丁敏艺

办公地址:仁怀市盐津街道市府路11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851-22235689

传真:0851-22235689

邮编:564500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仁怀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9〕13号)、《中共仁怀市委、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仁发〔2019〕2号), 仁怀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全市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指导及监督检查;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四)负责市内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工作;负责全市乡(镇)及以下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市内、市(县)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工作;负责边界标志物和城乡地名标牌的管理维护工作。

(五)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八)负责市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使用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以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调整。

1.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市卫生健康局;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划入市应急管理局;将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

2.将市委群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三关爱”工程办公室)的“三关爱”工程有关职责划入市民政局。

3.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卫生健康局机关。

4.将仁怀市社会救助局、仁怀市殡葬管理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民政局机关。

(十三)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负责老年人疾病防治、医疗照护、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具体职责分工执行《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部门间职责边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