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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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民群众: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通报全国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度的函》和《贵州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通报全国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进度的函》和《贵州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通报全国变形拖拉机“清零”工作进度的函》等文件精神,登记为“大中型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多功能拖拉机”“盘式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等类型的机动车,均属假牌假证车辆,要依法处理。

为保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希望广大农民群众不要购买悬挂已“清零”地区号牌的拖拉机,现将已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单及车牌汉字简称通知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蒙)、吉林省(吉)、辽宁省(辽)、天津市(津)、河北省(冀)、浙江省(浙)、上海市(沪)、山东省(鲁)、江苏省(苏)、河南省(豫)、陕西省(陕)、青海省(青)、西藏自治区(藏)、宁夏回族自治区(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四川省:自贡市(川03)、遂宁市(川09)、甘孜藏族自治州(川33)已完成清零工作。

江西省:目前,除赣州市(赣02)、宜春市(赣03)仍有少量在册变型拖拉机外,其余市均已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

甘肃省:目前,除陇南市(甘10)仍有少量在册变型拖拉机外,其余市、州,均已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

特此通知

仁怀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