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管理办公室、各联网直报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
根据《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黔统字〔2015〕20号)精神,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联网直报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上报的2019年年报及2020年1--5月份统计报表。
二、检查内容
(一)工业:重点核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和营业收入。
(二)固定资产投资:重点核查投资项目本年投资完成额。
(三)房地产业:重点核查房地产开发项目本年投资完成额。
(四)建筑业:重点核查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总产值(2019年报和一季度数据)。
(五)批发和零售业:重点核查限额以上批发业和零售业企业(单位)销售额、零售额。
(六)住宿和餐饮业:重点核查限额以上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营业额。
(七)服务业:重点核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
重点检查编造虚假数据、指令报送、冒名报送、虚报、瞒
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
三、组织方式
本次数据质量核查,由市统计局组织工业、投资、贸经服务业专业在全市范围内抽取每个专业10—20个单位进行核查。数据核查工作组在开展数据核查时填写核查表(见附件),计算误差率。
四、检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这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组织,保证实效。
(二)在核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统计违法案件,要及时按照统计执法规程查处程序进行,遵守办案纪律,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确保案件规范。
(三)各乡镇、街道统计管理办公室、各联网直报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要认真做好配合,迎接省、遵义市抽查、检查。
联系人:杜文达 联系电话:0851--22235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