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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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启之年,也是“七五”普法验收之年和“八五”普法规划开启之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遵义市委、市政府以及仁怀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方略,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化和“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对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华利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党组成员戴玉松具体分管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治乾、罗远亮两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召开法治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推动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多种方式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按照“七五”普法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年报会议、日常专业培训会议、统计工作会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会议加强统计法制培训,提高依法统计水平。并通过广场法制服务,宣传横幅等方式,公开宣传统计法制知识,并通过报纸、杂志和网络媒体等传播媒体,大力宣传统统计法律法规,在12月4日开展统计法专题宣传,发放宣传手册。

(三)认真梳理制定权力运行监管办法。根据市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针对保留、取消、转移的权力事项,严格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通过权力运行监管办法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了监管任务、监管程序、监管措施及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我局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9项,报市法治办备案审批,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及时调整维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6〕55号),我局认真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遵义市统计局文件通知精神,及时向市委编办对接 “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的相关情况,并提交 “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请示报告,同时对我局权力清单事项进行及时调整,保证权力事项正常运行,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加强统计制假造假工作,从源头控制数据的真实性。一是出台统计制假造假工作方案,数据核查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效从源头控制数据真实性。二是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数据检查和核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开展网上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数据及时提醒相关责任跟踪处理,建立消号台账。三是签订统计制假造假相关责任书,进一步压实责任。

(六)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制订相关工作制度和计划。为切实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落实,《仁怀市统计数据质量巡查和核查制度》、《统计数据质量督查联系点制度》等制度;并与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科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统计依法行政责任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各科室统计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和具体目标任务。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才库建设。我局7人被纳入市行政执法人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要求,积极组织行政执法骨干力量围绕重点数据质量、统计基础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建立诚信统计公示。为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警示单位、企业和个人的违法统计行为,对发现统计违法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公示曝光,起到了较好警示教育作用。2020年统计行政检查106家,其中发现违法行为3家,立案查处3家,分别给予3家企业行政警告。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能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标准还有差距。

(一)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因忙于平时业务,在集中、个人自学和外出培训统计业务知识时间少,导致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足。

(二)统计执法难。目前市统计局行政编制9人,其中领导班子5人,另外4人中有3人54岁以上。由于行政编制数少、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等原因,导致不具备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不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及时更新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维护调整。贯彻落实省、遵义市和仁怀市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做好“两个清单”调整更新,探索建立我局“两个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衔接工作。把统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纳入全市统计教育培训计划进行监管,创新教育培训模式方法,加大统计教育培训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统计从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支持、关心、参加统计教育培训的积极性。

(三)执法能力的提升。2020年我局向上争取,推荐两名公务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考核,能有效解决我局能独力统计执法的瓶颈。

(四)依据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办法,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工业、投资、服务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把违反“四条红线”作为检查重点,力争提高“规上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和投资项目”执法检查覆盖面,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和曝光力度。

(五)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公共服务清单规定事项,对照《服务指南》认真为群众做好统计服务工作;严格工作标准,切实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落实,确保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