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文化旅游局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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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仁怀市文化旅游局

单位负责人:朱勇

办公地址:仁怀市盐津街道陈香南路50号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51-22235506

传真:0851-22235748

邮编:564500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二)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事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社团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的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行政许可审核、报批及换发证工作。

(三)组织、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文化社会团体,指导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群众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示范性的文化艺术精品。

(四)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组织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国内外重点旅游市场促销活动;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管理权限审核、管理文物对外交流活动。

(五)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统计,行业信息发布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审核、管理各组织、个人开办的博物馆、陈列室及民间收藏。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历史文化名城(镇)、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民族村寨建设和保护规划;负责市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文物维修的申报立项,审核、报批市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方案,负责全市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投入和管理。

(九)协调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经营行为,推进文化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电影、旅游市场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十)监督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监督检查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的实施;负责广播电视专用网具体规划和管理,统一组织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负责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业务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从事广播电视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一)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以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