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经开区(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工作部门,人武部,各人民团体,驻市及市属企事业单位:
《仁怀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仁怀市委办公室
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遵义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打造赤水河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省内外一流营商环境,围绕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不断深化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各核心指标增比进位,构建“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营商成本最低、政务服务最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良好营商环境,打造“仁人慧办”营商环境品牌,建设“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0年,实现营商环境指标综合排名全省前20名,2021年排前15名,2022年排前10名。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兴文ﻪ遵义市委常委、仁怀市委书记
汪能科ﻪ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远ﻪ市委副书记
副 组 长:祝长远ﻪ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贾旭东ﻪ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邓 帆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 峰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黄万强ﻪ市政协副主席
冯发顶ﻪ市法院院长
张宗刚ﻪ市检察院检察长
成员: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工作部门、驻市及市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由丁敏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1月15日前)
召开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大会。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时限,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计划推进台账,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实施方案报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二)攻坚提升阶段(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9月30日)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和镇、村两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动《遵义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落地见效。根据本方案和各成员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推进情况,结合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考核反馈情况,深入推进各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增比进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
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制度创新和政策集成,建立纵横协同、上下联动的体制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落实、政策落地见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9月30日)
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诚信经营的企业予以表彰,总结提升工作经验亮点,形成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遵义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找短板、补弱项、抓落实,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遵义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开展专题宣讲不少于1次。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列入市委党校重要培训内容,开设专题培训课程,领导干部全面掌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由营商环境核心指标牵头单位牵头、责任单位配合,每季度至少组织管理服务对象召开一次座谈会,通过“以会代训”开展业务辅导,对本行业、本部门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问题意见收集、现场答复,切实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每年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全覆盖走访调研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辖区内企业召开座谈会不少于2次,通过走访、调研及召开座谈会,收集问题意见,帮助解决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对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和广泛宣传。市融媒体中心开设营商环境专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政策解读,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牵头市领导:赵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党校、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每年常态化开展)
2.建设可预期的良好法治环境。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牵头市领导:李峰;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每年常态化开展)
(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力抓手,主动对标一流营商环境,统筹谋划,积极推进,在破机制、简流程、压时限、优服务上下功夫,全力推动工作高标准定位、深层次改革、全方位提升,持续为改革聚合力,为发展注动力,为市场添活力,为群众增便利。
3.优化企业开办程序。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社保登记合并至企业开办环节,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开通企业开办帮办窗口不少于2个,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帮助申请人整理和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前台后台全程无缝衔接,为企业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公章,同步开展银行开户、税务备案、社保登记,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2天;对设立登记所需公司章程、股东决议等探索“备案制+承诺制”;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行政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全面公开企业注销流程、条件时限、范文范本、办事地点等信息,实现办理进度可查询,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牵头市领导:陈晋朝;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园区>、人民银行仁怀支行;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4.提升建筑许可质效。推动审批电子化、数据化,避免反复申报,实现“只进一扇门”。推进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并联审批、联合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多测合一等改革任务落实,进一步压减办事时间、环节和费用。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施工图审查调整为由建设管理部门加强事中事后全面监管。推行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建筑高度24米以下,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或危险品的新建、改建、扩建社会投资产业类工业、仓储项目简易程序,力争实现24个工作日完成全过程审批服务。(牵头市领导:王正林;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人防股>、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工业商务局、仁怀供电局,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5.聚力企业要素保障。水、电、气报装优于全国平均办理环节和平均时限。清理各类许可、备案、证明等前置条件,探索“网上办理”系统接入政务平台。水、电(低压)、气报装压缩至“申请受理、验收供应”两个环节,完善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服务。落实水、电(低压)、气占掘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最快当场核发许可。试行10KV高压用户接入项目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将占掘路行政审批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内,逐步压缩至两个环节。取消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外部接电工程费用,取消不合理的预缴电费,开放电力安装市场,提高电力工程招标投标和验收透明度。加强对水、电、气线路、管道的规划,完善标识标牌,加大对占掘路施工单位的宣传力度,避免因施工损毁线路、管道导致企业生产要素不保障。制定应急方案、规范故障处理流程,提高要素保障可靠性。(牵头市领导:胡杰;牵头单位:市水务局、仁怀供电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园区>、市水投公司、市燃气公司,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6.深化财产登记改革。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互联互通,将不动产登记费等非税业务、企业间转移登记核税缴税业务纳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非住宅转移登记完税与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缴费纳入发证的内部环节,并联办理;企业间转移登记实现当场缴税、一个环节、当场发证。(牵头市领导:王正林;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7.强化纳税事项服务。推进办税服务事项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升级,持续优化社保流程。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主税与附加税合并申报。全面推进电子退税。优化预扣预缴方式,企业年度纳税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仁怀支行;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8.提高获得信贷便利度。建立差异化的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建立政银企融资信息平台。推动建立电子数据库,实现担保权人(或其代表)对担保品的登记状态可查询、修改或撤销。促进“银”“担”全面合作,完善风险补偿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升融资担保能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诚信纳税的高科技、轻资产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贷款。充分发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用,为企业提供首贷、续贷、担保、抵解押全程服务。完善民营小微企业续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转贷、“借新还旧”ﻪ“无还本续贷”。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丰富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推动专利、商标质押。(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仁怀支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股>、遵义银保监分局仁怀监管组、各商业银行;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9.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深化“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区分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通过设定不同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对不同检查对象采取不同监管措施。一般检查事项,且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抽查比例为企业存续数的5%;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管理。(牵头市领导:陈晋朝;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政府办公室<人防股>、经开区<园区>、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卫生健康局、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市应急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投促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人民银行仁怀支行,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0.提升执行合同效益。深化电子档案机制改革探索,推进网上立案制度落地落实。推广应用电子送达平台,扩大电子文书送达范围。对中小微企业开展普法教育。推广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降低执行环节的费用成本。强化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执业规范、收费等管理。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效率。(牵头市级领导:李峰、冯发顶;牵头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1.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提高电子平台应用普及率,优化采购流程,提高支付及交易环节中履行合同的能力。试行在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意向。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对接,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向供应商及时反馈款项支付情况。(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2.营造透明招标投标环境。运用“互联网+”招标投标,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远程异地评标。杜绝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和限制外地企业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严格执行投标保证金限额标准,鼓励投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活动终止后及时予以返还。加强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督管理,做好数据对接和共享,加大对招标投标主体、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的失信惩戒力度。(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13.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发挥诚信示范企业引领作用,对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企业提高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让诚信在全社会形成共识。根据企业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价格、产品等信用情况和企业负责人信用状况,分A、B、C三个等级,对规模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划分;建立完善《仁怀市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办法(试行)》,每2年开展一次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将诚信示范企业作为守信“红名单”,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或企业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曝光,录入全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实施相应惩戒。(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仁怀支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商务局、市应急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法院、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14.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建立重整识别和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简化办理破产流程。持续推进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改革,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大破产管理人专业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履职能力和水平。夯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统筹解决破产工作难题。加大市场化破产重整力度,充分释放破产重整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程序价值。(牵头市级领导:李峰、冯发顶;牵头单位:市法院;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5.推进劳动力市场监管。实现就业服务接入事项“一网通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创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场租补贴、创业贷款支持和创业服务等扶持政策。优化招聘培训管理服务。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体系,开展对创建达标企业的正向激励。完善我市促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聚焦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16.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争取获得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企业和示范园区份额。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监管,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行政监管与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调解工作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牵头市领导:陈晋朝;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17.营造包容普惠的创新环境。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创业创新活跃度、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综合立体交通便捷度,扩大市场开放度,提升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等。探索金融服务创新创业新模式,进一步做大各类科技信贷产品与服务,扩大政策惠及面。实施众创空间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培育工程,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计划。(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股>、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市投促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18.推进通信提速降费。落实国家“提速降费”总体要求,逐步实现中心城区千兆宽带接入网络,核心区域覆盖5G网络,推动宽带网络平均资费降低10%。(牵头市领导:陈晋朝;牵头单位:市工业商务局;责任单位:广电网络仁怀分公司、电信仁怀分公司、移动仁怀分公司、联通仁怀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9.大力招商扶商助商。实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继续开展“新官不理旧账”治理。梳理政府对企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措施。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实现投资人在仁子女就学、入托、就医等享受同城待遇。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负面清单和容错纠错机制。定期评选“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家”。对招商引资企业,在项目规划、用地报批等行政审批手续办理以及水电气接入、群众工作等要素保障方面,实行“一项目一专班”全程帮助办理和解决,确保引进来,稳得住、能发展。(牵头市领导:陈晋朝;牵头单位:市投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20.完善涉企政策机制。研究制定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具体办法,明确分类听取意见建议等规范性要求。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决策咨询机制,适时开展由市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主导,企业家参与的政策咨询活动和评估活动。完善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参与机制,建立更全面的意见吸纳体系。(牵头市领导:陈晋朝;牵头单位:市投促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商务局、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21.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以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为目标,聚焦我市营商环境矛盾化解乏力、招商项目承诺兑现不到位等系列问题,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完善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共同参与的协作联动机制,强化追责问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处理体制机制,每年开展明查暗访不少于2次。畅通市场主体投诉渠道,协调解决涉企问题,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牵头市领导:祝长远;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三)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和“严谨、科学、规范、精细”的管理理念,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树理念、夯基础、提效率、拓职能、建标准、强管理,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升级。
22.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行ﻪ政审批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阵地建设,完善后台办公区、档案室等附属设施,合理规划便民设施设备,打造温馨舒适的办事环境,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做到“5+X”事项进驻彻底、授权充分,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量化服务指标,规范功能标识,高效规范运行,完善咨询投诉、服务评价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业务办理公开透明度。持续推行特色服务制度化,规范自助服务区,提升自助服务能力,开展好“帮代办”服务,将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形成工作制度,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王正林;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城投公司;责任单位: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完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基础设施,规范设置综合窗口、专业窗口、代办窗口,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医疗及涉农补贴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依申请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其中,实现“一站式办理”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入开展“帮代办”服务,负责免费为办事群众进行网上代办、网上预约、代填事项申请等。(牵头市领导:贾旭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3.推进“互联网+ﻪ+政务”,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按照权责清单,规范网上审批服务事项,优化网上审批服务流程和办理模式,开通所有事项网办功能,推进审批事项网上办理,2020年底前,网上可办率达100%,其中,“零跑腿”事项全程网办占比应达70%以上。(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完善网上并联审批功能,对就近办理、一次办结等便民服务实行清单管理,推进“集成套餐”服务线下线上融合,进一步优化规范办事指南和流程,提供规范模板和示范文本,让群众看得懂、会办事。(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在贵州政务服务网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大力推动基层网上服务,深化“全程代办”,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帮办代办服务,做到让群众足不出村就能办成事、办好事。(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24.推进“一窗式”改革,完善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对审批事项较少、办件量低、季节性较强的单位,通过整合窗口和人员,设置“综合一窗”,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审批模式,实现群众办事一窗递件、一窗取证。(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针对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事项多、办事流程复杂、办件量大、即办件多且直接面对群众的部门,通过内部整合,优化审批流程、共享审批要件、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设置“部门一窗”,减少群众办事排队时间。(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根据业务相关性,将业务关联紧密的部门,划入同一类别,设置“分类综合一窗”,将相关联的事项纳入统一办理,实行一次收件、全部办成,减少群众提供审批材料次数。(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以需求为导向,按照“集成套餐”服务要求,将群众办成一件事涉及的所有事项,捆绑在一起,设置“套餐一窗”,按照“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并联审批、窗口统一出证”,实现一次提交材料、办成所有事项。(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25.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全省通办、一次办成”。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和方式系统性重塑,以数据通、系统通、业务通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推进“标准统一、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服务新模式,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规范设置“全省通办”综合窗口和行业通办窗口,通过省、市、县三级实体政务大厅和互联互通的“全省通办、一次办成”系统,实现第一批(671项)事项行业内“全省通办”,30%的政务服务事项就近申请、异地收件、远程受理、邮寄送达。(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全省通办、一次办成”事项清单中涉及的各行业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通过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建立协同授信机制,推进电子印章应用,拓展事前辅助渠道,推行帮办代办服务,提升“全省通办”深度,2020年12月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标准受理、远程办理、协调联动、就近打证。(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全省通办、一次办成”事项清单中涉及的各行业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结合区域实际情况,梳理区域通办事项,开展区域间事项授信,推进“区域通办”,完善系统功能,优化平台应用,统一服务入口,建立数据认证机制,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探索将乡镇(街道)纳入“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深入推进市、镇区域联动,实现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办理”融合发展,2021年12月前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无差别协同办理。(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全省通办、一次办成”事项清单中涉及的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6.强化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全面推进“好差评”系统应用。进一步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调度,及时接收、办理、上报热线工单,跟踪落实处理情况,不断提高办件满意率,畅通市民获取政务信息、表达诉求、建言献策等政民互动渠道,切实为群众解难题。(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12345政府服务热线各承办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做到市、镇、村三级全覆盖,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对办件、窗口、人员进行服务评价,对规上企业和重点人群进行定期回访,形成办事评价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政务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牵头市领导:贾旭东;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仁怀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工作在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和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承担综合协调、指挥调度及日常事务工作。本方案涉及的各项工作任务,由行业牵头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遵义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遵义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强化对诚实守信、失信惩戒信息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建设营商环境、人人共享营商环境”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落实乡镇(街道)属地服务管理责任。按照《中共仁怀市委办公室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领导挂帮规模工业企业制度的通知》(仁办发〔2020〕23号),完善“市级领导走访联系规模企业,行业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走访联系所属行业企业,经开区(园区)走访联系经开区(园区)企业,乡镇(街道)走访联系辖区企业”的企业走访联系制度。
(四)强化工作调度。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调度和推进落实力度,每年召开1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部门、各乡镇(街道)对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调度表,每月召开1次自查自评调度会,确保工作按时序推进、阶段性落实。
(五)强化纪律保障。市委督查局牵头,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配合,对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工作部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遵义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仁怀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查,并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形成工作通报。对工作推诿扯皮、措施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行为,移交有权限管理部门按规定启动问责。
(六)强化考核运用。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考核方案,对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因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影响第三方考核评估结果的个人,不得参与年度评优评先。营商环境第三方考核评估中,核心指标在全省排名20名以后或年度退位10名以上的,核心指标牵头单位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