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工作部门:
《苍龙街道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经办事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仁怀市人民政府苍龙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138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财农〔2020〕132号)和《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府办函〔2020〕174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卢锡勇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吕良勇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程 飞 党工委副书记
郑先明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李登芳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沙广军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办事处副主任
汪先敏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唐骏宇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袁 杰 办事处副主任
杜 辰 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成 员:王元开 党政办负责人、创文办主任
王龙旺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田尚勇 自然资源所所长
陈山猛 城建办(城管办、巩卫办、村街道建设中心)负责人
曹远芳 项目办主任
陈 聪 财政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易 磊 水务站负责人
吴 敏 林业站副站长
陈 勇 安监站站长
杨 逸 经发办(环保站)负责人
刘国建 综治办负责人
张力文 党建办负责人
周模强 道交办副主任
严碧林 社事办主任
冯世静 司法所所长
陈 绩 盐津湖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街道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张贵琴 龙井社区党支部书记
梁显旺 五里碑区党总支书记
汪碧华 苍头坝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启德 中元村党总支书记
李国刚 水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彭元明 下坝村党支部书记
王三江 板桥村党支部书记
王 维 石抗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工作组:
组长:郑先明
成员:陈坤凤 王龙旺 陈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唐骏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龙旺同志和张姗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赵仲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遵义市、仁怀市的精神要求,以提高补贴政策效应为目标,着力保护耕地地力,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调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根据上级指导精神,2020年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正确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工作落实。
2.平稳过渡。以农村承包地中从事农业用地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保障合理合法耕地均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3.公开透明。补贴发放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4.精准高效。加大补贴农户核准力度,规范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精准、安全、高效。
三、实施内容
(一)资金来源。《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138号)中下达的补贴资金。
(二)补贴依据。以农村承包地中从事农业用地面积为补贴发放依据。对国家建设、集体建设、企业建设,农民已私自出售或转让等并已改变耕地用途的承包地,不纳入补贴发放面积。若上述占用承包地实现了“占补平衡”,则在总面积不超出原有承包地情况下,新“补”的耕地应作为享受补贴的依据。对弃耕或长期撂荒承包地,不再享受补贴。
1.确权证书的面积与实际承包耕种面积,数据差距大的,以实际承包耕种面积为补贴依据。
2.没有领确权证书和未参与确权颁证工作的农户,以二轮承包面积(除去国家建设已征占、集体建设已征占、企业建设已征占、农民已私自出售或转让)现耕种面积为补贴依据。
3.确权证书面积含有退耕面积,应减去退耕面积,剩余耕种面积为补贴依据。
(三)补贴标准。2020年补贴发放标准为44.58元/亩发放到户。
(四)补贴方式。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统一由市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承包户。如需更改补贴领取人,应提供相关资料佐证,只能更改为直系亲属。
(五)补贴对象。原则上以土地承包人为补贴对象,对个别将承包地流转给企业或他人,且双方对补贴领取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无具体约定的,由土地承包人领取。
四、工作步骤
(一)政策宣传(2020年9月25日-9月30日)。街道召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补贴工作,制作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群等多渠道宣传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政策,各村(居)和包组干部要组织村民组召开群众会、院坝会等方式将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发放依据、补贴标准和补贴发放方式等政策内容原原本本告知群众。
(二)制定方案、入户核实(2020年9月30日-10月18日)。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抽派干部成立工作组,实行领导带村(居)、干部包组的包保责任制,做到户户见面,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由农户签字确认。
(三)村级公示公告(2020年10月19日-10月23日)。以村民组为单位,对核实后的数据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村(居)委会主任签字盖章上报农业服务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档。
(四)街道审核公示(2020年10月24日-10月28日)。街道召集专题会议,对各村(居)上报的数据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办事处公章报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档。
(五)审核发放(2020年10月29日-11月8日)。由农业农村局对报送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一发放到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各村(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强大合力,推动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各村(居)具体负责辖区农户承包地中从事农业用地面积的核实工作,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逐一梳理并做好调解处理。对已审核合格的农户数据,要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办事处。
(二)加强政策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居)组织开展村干部、村民组长培训,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刊、发放宣传册、网络、微信群等媒介发布补贴政策信息,做到家喻户晓。街道、村(居)要设立工作咨询平台和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信息咨询、补贴政策解读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三)严格信息公示。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两级张榜公示制度,并留影像和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内容包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发放方式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
(四)强化督促检查。由街道纪工委牵头,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配合,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村(居)是否认真开展农户基础数据核实,是否做到户户见面,户户签字确认,对因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场核实的,可通过视频、录音等形式进行信息确认。
(五)强化责任追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稳定粮食生产和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中,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弄虚作假、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统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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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统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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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亩、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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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 |
承包面积 |
非农占地 |
补贴面积 |
开户姓名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补贴金额 |
“一折通”存折账号 |
开户行 |
区划地址 |
签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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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张三 |
20 |
张三 |
522224************ |
137****5054 |
农村信用合作社 |
茅台镇中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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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二轮承包人姓名和实际领取补助人姓名不一致时,应载明情况;2.领取补助人姓名、身份证号、“一折通”应一致。3."一折通"必须使用存折本的存折号,不能选填卡号,如只有“卡号”需农户自行到农商行补办惠农存折本,仅限农商行存折本,其它信息必填;4.身份证号以身份证为准,存折账号必须是以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账号;5.区划地址必须与系统相同(以原有财政系统的区划地址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