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仓镇学校复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指导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后可能发生的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省级三级应急响应防控工作方案》《贵州省复工复产复学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预案》《仁怀市乡镇
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封控应急预案》《仁怀市初三高三年级学校 2020 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规定。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外防输入、内防局部扩散。
四、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后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的全过程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指挥
成立全镇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应富 镇党委书记
穆昌亮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敏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钟 浪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李隆洪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 政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银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周鹏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扶 倾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朱 斌 镇党政办负责人
曹 廷 镇派出所所长
罗洪正 镇卫生院院长
李 鉴 镇卫计办主任
袁家升 镇综治办主任
周 莉 九仓中学校长
陈 钊 小湾中学校长
王小涛 街道社区党支部书记
谢 飞 小水村党支部书记
李 勇 仁和村党支部书记
王兴军 杜包村党支部书记
何邦达 小湾村党支部书记
罗云强 筲箕湾村党支部书记
周路凡 白果寺村党支部书记
陈志伟 三涨水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扶倾同志兼任办公室
主任,周莉、陈钊、朱斌、曹庭、李鉴、罗洪正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统筹协调做好疫情的研判、分析、处置、封控和对接沟通、上传下达等工作。
六、响应措施
以学校为单位,实施“预防为主、外防输入、内防局部扩散” 策略,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坚决扑灭潜在火星火苗,精准检测、追踪到人、随访到户,确保重点对象登记在册,确保异常情况及时处置,确保聚集性疫情得到有效防控。
外防输入,筑牢管控防线。
严格按要求对到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筛查。一是着力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全面开展排查,发现境外国家和地区返仁来仁人员,立即报告镇防控办。镇防控办对接市卫生健康局安排 120 救护车送至市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和 CT 检查,根据检测结果组织集中救治医院治疗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 28 天。二是着力防止湖北、武汉疫情输入。按照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疫区来黔返黔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99 号)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任何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召回目前仍在湖北的员工返岗复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联系仍在湖北人员来仁返仁;仍在湖北的师生暂不返校复学。对从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新进入仁怀人员,开展劝返工作;对未能劝返人员要立即采取集中隔离等措施。三是着力防止其他外省疫情输入。严格落实《仁怀市外防输入十条措施》,执行分类管控,对湖北以外其他省(市、区)疫点地区来仁返仁人员,第一时间组织核酸检测和胸部 CT 检查并根据检测结果落实管控。
内防扩散,紧盯重点人群。
一是各镇级包保领导要调度指导各学校防控工作,属地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 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二是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设立(临时)隔离室。三是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四是要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和体温计等防护相关物资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五是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清洁消毒,每日对各类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通风不少于 3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按照消毒规范,定期对重点区域、关键位置进行消毒,对垃圾进行分类管理并定期消毒处置。六是要加强对全体教职员、学生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严禁组织大型集体活动。七是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后,应按照有关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规范前往定点医院就诊。八是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就餐人员距离保持 1 米以上。
疫情局部扩散,严格管控措施。
一是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后,立即进行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规定前往市人民医院就诊。二是前往医院途中和医院内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级别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是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立即向学校报告的同时向镇防控办、市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四是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并就医。五是学校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六是在市疾控中心指导下由专人负责进行消毒。
七、处置程序
(一)通过体温检测,体温大于等于 37.3 度,或伴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人员,首遇人员立即报告校长,同时将可疑患者暂时带到学校临时隔离留观室,并佩戴口罩,校长接报后立即组织驻点医护人员开展初步排查。一是通过对患者排查,14 天内活动轨迹无流行病学史(排除以下四种情况:排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核酸检测阳性密切接触者;排除 14 天内湖北、武汉旅居史;排除湖北以外的疫点人员; 排除境外人员),诊断明确,报所在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次核实排查,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通知家长(或卫生院 120 车辆)送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二是通过对患者排查,不能排除感染新冠肺炎可能的,立即报告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1.市卫生健康局立即调派 120 救护车到学校接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通过专家组会诊仍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要立即进行规范隔离治疗,同时开展 CT、血常规检查,并采集核酸检测标本送疾控中心。2.市教育局要立即组织学校开展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待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同时落实以下防控措施:对该学生同寝室、同班级学生立即进行集中隔离;立即开展在学校内外环境的消杀;做好学生家长、学校其他学生稳控工作;市疾控中心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工作、患者共同生活人员的调查、核酸样本采集送检工作、消杀工作。
(二)如学校发生疑似或者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是学校全面停课。二是对疾控中心调查明确的密切接触者
开展 CT 检查、核酸检测,开展密切接触者共同生活工作人员调查。对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 CT 异常的密切接触者,在市人民医院集中救治点单独隔离观察治疗,通过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待症状消失和 CT 正常后,不足 14 天的患者,转至定点场所单独隔离医学观察;对无症状和 CT 检查正常的密切接触者转至定点场所单独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核酸检测;对密切接触者共同生活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三是市疾控中心组织并指导学校开展停课后和复课前的消杀工作。四是病例报告。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报告要求,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市疾控中心通过传染病报告网络信息系统规范进行报告。
八、救治措施
(一)市人民医院要严格开展发热病人筛查,及时诊断并隔离治疗新冠肺炎病例,做到“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防止漏诊、误诊,防止轻症转重症。在暴发聚集性疫情期间,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做好患者引导分流、预检分诊,严格落实发热病人留观制度。随时准备好救护车辆及急救人员,规范做好患者转运和收治。
(二)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统筹调配医务人员队伍和医疗资源,加强中西医结合,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切断轻症向重症的转化路径,不使轻症患者成为重症。深入总结临
床经验,不断优化诊疗方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三)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培训,规范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切实保护医护人员安全,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杜绝医务人员感染。加大病例监测报告,对出院患者、解除集中隔离密切接触者的随访,及时掌握健康状况。
九、响应解除
响应解除条件包括:
(一)所有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医院观察;
(二)所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均得到有效隔离治疗;
(三)管控区域已完成终末消毒;
(四)一个最长潜伏期(14 天)内,管控区域内没有出现新的疑似和确诊病例。由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开展疫情防控风险评估,达到解除条件时,报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 宣布解除响应。
十、请各相关部门、各学校参照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