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茅台镇人民政府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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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仁怀市茅台镇人民政府

单位负责人:蔡思军

办公地址:仁怀市茅台镇环茅中路10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51-22331308

传真:0851-22331311

邮编:564500

二、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中央、省、遵义市和仁怀市制定的法令、法规,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