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
负责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和镇党委、政府各项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党的组织、宣传、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创造性地开展好村(居)党建联席活动,扎实抓好理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信息调研和通讯报道工作。负责本镇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抓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及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的起草、审核印制、发送和归档工作。负责文件传阅、归档和保存以及党委、政府的印章管理,保障机关后勤;负责办公用品的发放、报刊杂志征订、收发等工作;负责值班安排、会议室管理、会务服务、公务车辆安排和管理。承担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完成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茅台镇二合政务服务中心
设立仁怀市茅台镇二合政务服务中心,为仁怀市茅台镇人民政府副科级行政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协助党委、政府对政务中心窗口部门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审批进行监管,强化窗口及延伸机构工作人员日常考勤考绩监管;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接受和处理政务公开、行政效能监察方面的各类投诉;督查延伸部门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处理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协助做好村务公开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群众工作中心)
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指示精神,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在联调机制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扎实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巩固与深化平安社区(村)、小区、企业、景区、校园、市场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抓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认真做好本辖区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严格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权;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探索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承担政法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它事项。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镇党委、政府的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镇工业发展规划,制订具体政策和措施,做好各类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工作,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集镇规划、开发、组织,为新建、技改等项目办理立项审批、证照申领手续;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工作,帮助和促进企业搞好基础管理,推进、指导和监督全镇工业企业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工作。协调商品市场流通、加强和监督商品质量管理。拟定全镇对外经济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工作,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指导、协调茅台镇商会工作,大力发展非公经济,结合工业旅游推动酱酒产业健康发展。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财政所
编制镇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培植财源。监督管理农村(社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补助的各种专项资金及对村级组织的财政补助资金。负责各种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以及直接补贴农(居)民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性补助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管理镇国有资产、组织非税收入、管理镇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统一集中支付;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监督管理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它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负责镇财务票据管理和会计执法监督,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做好财政管理体制、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财政改革工作,配合完成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任务。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事项。
六、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制定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督促检查落实、兑现奖惩;负责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总结交流经验,当好领导的参谋;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及辖区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负责生育证(服务证)、奖励扶助对象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实施卫生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实施卫生与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保证避孕药具免费供应和随访工作,确保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完成;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好行政执法和社会抚养费收缴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导本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社会事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及农村救灾救济、救灾捐赠等城乡社会救济工作;负责对流浪、乞讨等人员的收容遣送、老年人服务管理,依法指导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推动村(社区)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抓好社区工作者和服务队伍素质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负责辖区内的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切实做好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承担残联的日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八、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
负责用地、采矿行政审批的审核呈报及事后监管及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对违法用地、采矿行为的巡查制止,开展地质灾害的巡查治理、应急处置;负责村镇建设项目、村民建房审核呈报或审批及事后监管,对违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巡查制止,强化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负责镇、村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市政设施和其它公用事业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规范市容环境卫生、市容秩序、村镇设施管理;负责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情况调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初审呈报、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及综合整治、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处置、事后恢复,受理环境污染信访、举报,协助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负责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用地、采矿行政审批的审核呈报及事后监管及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对违法用地、采矿行为的巡查制止,开展地质灾害的巡查治理、应急处置;负责村镇建设项目、村民建房审核呈报或审批及事后监管,对违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巡查制止,强化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负责镇、村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市政设施和其它公用事业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规范市容环境卫生、市容秩序、村镇设施管理;负责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情况调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初审呈报、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及综合整治、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处置、事后恢复,受理环境污染信访、举报,协助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负责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政策及涉及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安全监督管理档案。综合协调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定期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伤亡事故统计报表,督促辖区内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参加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及验收。检查、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每月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一次本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或涉及重大事故安全问题,立即报告镇党委、政府领导、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积极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救援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民兵应急分队在第一线组织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的教育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完成党委、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窗口部门的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审批监管、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规范窗口部门服务管理,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政策、法律、业务咨询服务;接受和处理政务公开、行政效能监察方面的各类投诉,督查相关部门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处理部门之间业务关系,强化村务公开的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十一、综合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作物良种引进试验示范、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农作物种植技术培训、指导,认真做好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及防控指导、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管理、农业机械试验示范、农业机械技术培训。认真做好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发展、资源保护、质量监督、畜禽水产疫病防治、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水产品检疫、疫情测报及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农民负担监测。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农用机械及农用船只(含渔船)安全监管,协助调解处理各类农事纠纷。完成镇人民政府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下设茅台镇二合农业综合服务站。主要职责是:协助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农作物良种引进试验示范、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农作物种植技术培训、指导,认真做好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及防控指导、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管理、农业机械试验示范、农业机械技术培训。认真做好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发展、资源保护、质量监督、畜禽水产疫病防治、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水产品检疫、疫情测报及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民负担监测。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业务,做好农用机械及农用船只(含渔船)安全监管,协助调解处理各类农事纠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十二、扶贫工作站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定辖区扶贫开发战略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审定扶贫项目,管理信贷扶贫资金及贫困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扶贫建设项目;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加大科技扶贫,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困村的科技进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村、对象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致富增收的路子;配合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救灾扶贫,优先扶持农村有生产能力的残疾人解决温饱;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扶贫基本条件精准确定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做好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下设茅台镇二合扶贫站。主要职责是:协助镇扶贫办审定扶贫项目、管理信贷扶贫资金,实施好贫困村的水电路基础设施项目;落实好结对帮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村、对象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做好救灾扶贫,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精准确定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对人事劳动以及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相关服务,做好干部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的管理;负责干部职工晋升工资、社会福利报批,组织、发动、宣传农村劳务输出及统计管理;强化就业和劳动管理、失业登记、职业指导、中介服务、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就业困难人员调查,并认真核实和跟踪管理,加强劳动保障政策的咨询和宣传。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前培训与转移,强化养老保险、社会困难群众救助服务与管理。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十四、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旅游发展办公室)
负责管理科技、宣传、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信息工作,强化农村经济信息网络、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好为农服务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和思想政治教育服务;负责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项目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完善旅游资源管理体制和旅游产业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下设茅台镇二合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站。主要职责是:协助镇科教中心负责管理科技、宣传、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信息、农村经济信息网络及远程教育管理服务。
十五、水务站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农村水利政策法规,编制辖区内的水资源保护规划、农村水利工程规划,配合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勘测设计,强化农村水利、人畜饮水、城镇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做好灌溉排水专用机具、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农村水利人才培训;负责农村水利项目评估、技术咨询、项目建设管理、汛情旱情监测服务,强化防汛抗旱应急防范处理。完成党委、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下设茅台镇二合水务服务站。主要职责是:协助镇水务站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农村水利政策法规,落实好农村水利、人畜饮水和城镇供水工程建设与服务管理、灌溉排水专用机具推广、农村水利新技术推广等政策措施,组织好农村水利人才参训,做好汛情旱情监测服务及防汛抗旱应急防范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十六、林业站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林业管理政策法规,开展林区生态建设,加强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资源保护、林区护林员管理、林业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林业多种经营技术服务;负责林业技术人员培训、林业纠纷的调处。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下设茅台镇二合林业服务站。主要职责是:协助镇林业站认真落实好林区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资源保护、林区护林员管理等政策措施,做好林业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林业多种经营技术服务、林业技术人员参训、林业纠纷的调处等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