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2022年本级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仁怀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新庄组污水处理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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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2022年本级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仁怀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新庄组污水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GZJA-2022-125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人:仁怀市五马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十一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 工程概算表16

第四章 评审标准及办法17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9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0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招标条件

1.1仁怀市2022年本级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仁怀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新庄组污水处理项目已由仁怀市农业农村局以仁农函〔2022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仁怀市五马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仁怀市财政局 仁怀市乡村振兴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关于下达仁怀市 2022 年本级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仁财预字〔2022582 号),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仁怀市五马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仁怀市五马镇龙里村新庄组

2.2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3、项目基本概况:新建三格式化粪池145个,共计580m3,化粪池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安装污水管网1200m等。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概算表

2.5施工工期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格。/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提交参加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21180900分至2022111015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人民路天安幸福里52单元2601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购买招标文件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111400分,地点为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人民路天安幸福里52单元260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仁怀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仁怀市五马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仁怀市

项目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518661642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遵义市人民路天安幸福里52单元2601

项目联系人:陈泓汛

联系电话:0851-2862926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两者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

1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仁怀市五马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仁怀市

项目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5186616423

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遵义市人民路天安幸福里52单元2601

项目联系人:陈泓汛

联系电话:0851-28629268

3

1.1.3

项目名称

仁怀市2022年本级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仁怀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新庄组污水处理项目

4

1.2.1

资金来源

《仁怀市财政局 仁怀市乡村振兴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关于下达仁怀市2022年本级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仁财预字〔2022582号)

5

1.3.1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概算表

6

1.3.2

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7

1.3.3

施工

2个月

8

1.3.4

施工地点

仁怀市五马镇龙里村新庄组

9

1.3.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10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有效的营业执照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格。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1

1.5.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2

1.6.1

标前预备会

不召开

13

1.6.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以收到时间为准)

14

1.6.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可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5

1.7

分包

不允许

16

2.1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17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以收到时间为准)

18

3.2.1

投标报价

报价方式:总价形式报价

18

3.2.2

是否接受调价函

19

3.2.3


最高限价

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为:大写:玖拾陆万壹仟柒佰贰拾肆元叁角肆分。小写:961,724.34

投标人竞争性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0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

21

3.4.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22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和样品

不允许

23

3.6.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另加1份响应文件电子文件(U盘)。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4

4.1.1

封套上写明

响应文件外层封套

项目名称:仁怀市2022年本级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仁怀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新庄组污水处理项目

招标人:仁怀市五马镇人民政府

投标(竞标)人:(投标人全称) ;

投标人(竞标)地址:

投标(竞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25

4.2.1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人民路天安幸福里52单元2601

26

4.2.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27

4.2.3

投标人通知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天前

28

5.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29

5.2.1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随机邀请投标人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宣读:a、竞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标时,竞标人应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若在开标现场竞标人不提供以上证件进行现场核验,视为竞标人不响应本次招标,放弃本次投标,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竞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30


开标注意事项

开标时,招标人将依法对履行完投标登记手续的竞标人当众开标。开标时仅对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等情况进行开标,不对报价予以排序。

竞标人投标书中“投标总价”的“大写”和“小写”栏中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1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0

6.1

评审小组的组建

评审小组构成:3人,由业主专家0名,其余有关技术、经济、管理专家3名成员组成。

30

6.2

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31

7.1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2

7.2

候选中标人公示

公示媒介:公示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仁怀市人民政府上发布。

公示期限: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1. 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须知正文

  1. 总则
    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本次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本项目的招标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本项目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9.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概况
    13. 资金落实情况
    14. 招标范围和服务时间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6.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招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 保密

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 踏勘现场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标前预备会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澄清,以补遗书形式发出,补遗书或澄清文件通过投标人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发出,若所填写信息不符,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1. 竞争性谈判文件
    1. 招标需求、竞争性谈判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2. 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1. 竞争性谈判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需求

第四章 评分标准及办法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的全部内容,熟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条件和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内容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下同),要求招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答复以补遗书形式发出,请投标人确认报名阶段所填写信息准确无误,非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未接收到澄清文件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澄清内容影响到开标时间的,招标人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请投标人确认报名阶段所填写信息准确无误,非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未接收到澄清文件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澄清内容影响到开标时间的,招标人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 响应文件
    1. 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响应文件构成
    4.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标准

投标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竞争性谈判响应函;

2、响应报价一览表;

3、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资格审查资料表;

6、投标人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1. 投标报价
      1. 投标人报价是投标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完成本次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 投标人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竞争性谈判响应函中填报报价。投标人未填报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3. 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和成交后结算一律采用人民币。投标人递交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4. 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费用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5. 投标人因完成本项目服务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投标人填报的报价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
      6.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2. 投标有效期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 本项目无响应保证金
    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即:应满足“招标需求”中的要求。
    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投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 响应文件的编制
      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计划工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如果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 投标
    1. 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5. 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投标人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7. 招标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8.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0.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并盖单位公章。
    11. 响应文件的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层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和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13.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4.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 开标
    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开标活动,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1. 开标程序
      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 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 投标人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开启响应文件;
  4. 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顺序,宣布投标人名称、响应报价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代表当场确认,并记录在案;投标人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5. 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6. 开启会议结束。
      1. 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响应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招标人确认后,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审基准价的计算:
  1.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 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1.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可重新宣读其响应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 开标验证: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到场,开标前由招标人查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件有任何一项不齐备者,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 评审
    1. 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 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分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分标准及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1. 响应文件的澄清
      2. 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有权就响应文件中含糊不清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3. 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并将该书面回答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4. 评审小组要求投标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的,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1. 合同授予
    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候选成交投标人确定成交投标人,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投标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候选成交投标人公示及成交通知

若投标人被确定成交投标人,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对其进行公示。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在公告成交结果无异议之后, 应当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1. 签订合同
      1. 招标人和成交投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成交投标人应当对造成损失部分予以补偿。
      2.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上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3. 如果根据本章第 7.3.1 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成交投标人的成交资格,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候选成交投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1. 纪律和监督
    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投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分标准及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2.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投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 质疑、投诉
      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 投标人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 3 个工作日内及时作出答复。
      3.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1.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3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工程量清单
  1. 编制依据:

1、仁怀市2022年本级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仁怀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新庄组污水处理项目项目实施方案;

2、参照相关规范、图集、技术标准等;

3、《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规范GB50500-2013》;

4、黔建建通[2017205号,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的通知要求,即《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

5、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费费率的通知》(黔建建字〔2019317号文件);

6、仁府常议[2018]5号文件实行总价下浮5%

7、材料价参照仁怀市2022年本级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仁怀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新庄组污水处理项目方案以及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9季度遵义地区价格及市场价进行调整;

8、设计不详之处按相关图集及规范进行计算,详见清单描述;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仁怀市2022年本级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仁怀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新庄组污水处理项目

标段:

1页 共1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

040101003001

挖基坑土方

1.土壤类别:三类土

2.挖土深度:2米以内

m3

278




2

040102003001

挖基坑石方

1.岩石类别:较坚硬岩

m3

417




3

010507006001

化粪池

1.混凝土强度等级:C25

2.采用三格式化粪池,池墙、底板为C2520cm厚,顶盖板为C2512cm厚现浇板(含二次转运、模板支拆等工作内容)

145




4

040501004001

塑料管

1.材质及规格:PVC100mm

2.开挖及回填等全部工作内容

m

1200

















第四章 评审标准及办法

一、评审原则

1、依法组建评审小组。

2、遵循科学、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审顺序及要求:

首先由评审小组会对各投标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小组应从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中,根据经评审后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数量推荐候选成交投标人。

4、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投标人或者成交投标人的评审方法,本项目报价方式含第二次竞争性报价,且投标人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5、投标投标人得分统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评审小组应从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中,进入二轮报价,招标人按照投标人二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1~3 名成交投标人。

6、推荐候选成交投标人原则: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按投标投标人第二次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 1~3 名候选成交投标人,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投标人放弃成交时,顺延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投标人或重新开展招标活动,依此类推。

二、初步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资格性评审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以投标人书面承诺为准。(自行承诺为主)


信誉情况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符合性评审

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施工工期

质量要求

响应文件有效期

权利和义务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三、评分标准

评审小组应从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中,根据经评审后的第二轮投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13 名候选成交投标人。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响应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工程合同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三、质量标准

合格。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通知书和竞标文件;

(四)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六)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专用条款

十、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提供施工所需的红线内场地,并在计算工期前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其他料场、办公等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2、将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计算工期前负责公共道路的畅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计算工期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计算工期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书面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现场另行确定。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商处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约定。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每月15日、30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和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甲供材料清单、乙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方和监理方分别提供不少于 平方米的办公及生活用房。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手续,费用由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置。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订协议。

十一、工程验收

(一)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十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十二、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委托市招管办代为保管)。

十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施工期间的各类建材市场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及图纸深化设计已包括在竞标报价中,合同结算时不作调整;若工程量或施工方案调整,工程结算按原投标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取;竞标文件规定的独立费、暂定价不下浮,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计入。

(二)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工程量完成 %时,付合同总价款的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同时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审计决算完毕后,付至审计决算价的%;工程正常使用一年后,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的,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余款。

十四、工程保修期

 本工程保修期为年。

十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3‰支付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延期超过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非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不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等),并相应顺延工期。

5、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甲方除扣留其履约保证金外,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六、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招标中心审核后实施,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能超出谈判文件和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市政府招标中心、市财政局政府招标管理处各一份。

通用条款

十九、词语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三)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四)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五)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六)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七)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八)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九)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经甲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十一)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十二)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

(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二十、质量标准

硬化技术及标准参照GBJ97-94《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其它现行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

二十一、安全施工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由乙方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竞标报价中。

(二)乙方负责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及财物安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三)乙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二十二、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二)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二十三、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按照乙方自评、甲方验收的流程进行。工程完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认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按国家和宿迁市关于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满足竣工验收的资料。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在约定时间七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验收,如乙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竣工条件不具备,则验收期顺延,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组织验收后三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果初次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甲方所提修改意见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七天内不予批准,也不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二十四、付款

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十五、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一)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二)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二十六、专利权

承包人方应保障发包人免于受到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承包人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侵犯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索赔和诉讼,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二十七、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凭中标服务费收据复印件、保证金收据、单位银行账号(加盖公章)到市招管办财务室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

二十八、工程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二十九、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方式向甲方索赔:

(一)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二)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三)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三十、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三十一、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一、本响应文件格式是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给投标投标人的规定格式;若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提供规定格式的,则由投标投标人自拟。

二、响应文件正文请逐页编制页码并制作目录(评分导航表可选择是否使用)。

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以下响应文件格式:

1、竞争性谈判响应函;

2、响应报价一览表;

3、投标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资格审查资料表;

6、投标投标人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正本/副本

仁怀市2022年本级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仁怀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新庄组污水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GZJA-2022-125




响应文件



招标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投标日期:


目录


一、竞争性谈判响应函;

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资格审查资料表;

五、投标人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一、竞争性谈判响应函

致:(招标人)

一、响应报价

  1. 我公司就(项目名称)的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元。本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包含专用工具价格、运输费、保险费、税费等一切成本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 工期:
  3. 投标有效期:
  4. 质量要求:
二、递交响应性资料

响应性文件正本 1 份,副本份,电子 U 盘份。

三、相关承诺

  1. 本报价在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 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 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招标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5. 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 承诺与为招标人招标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7. 本响应性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1.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投标人名称)(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


备注: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请另行签置,以备开标时验证身份使用。

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备注: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此授权书请另行签置,以备开标时验证身份使用。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资格审查资料表



投标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注:1.在本表后应附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投标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



五、投标投标人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自行提供)。

2、二次报价函

二次报价承诺函及报价表1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对本次招标项目(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要求已完全了解,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评审标准及办法已全部悉知,我方所承诺的条款已经完全明确,也深知所承诺的事项和作出的报价可能给我方带来的风险和后果。如果我方在招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选后因报价低或不执行承诺条款而不履约,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我单位第二次报价,报价为(大写):XXX人民币,小写:元。本报价最终签约合同价,且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包含专用工具价、运输费、保险费、税费等一切成本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