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2021学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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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府办发〔202069

学孔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2021学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中小学:

2020-2021学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学孔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2020-2021学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依法控制中小学生辍学,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各级政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社会和家长的共同责任,是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中小学校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采取措施,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完成义务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及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政府控辍保学工作,加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力度。坚持“依法控辍、管理控辍、质量控辍、扶贫控辍”工作思路,确保实现控辍指标。降低辍学率,提高入学率,提高巩固率,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整体质量和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成立学孔镇“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长:    党委副书记、镇

常务副组长:张吉良  人大主席

    :李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赵小飞  纪委书记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杨成乾  武装部长、副镇长

          罗安  副镇长

           李昌明副镇长

               人大专职副主席

  党委委员

      员:党政办副主任

蔡春棪学孔中学校长

           穆应洪林阁中学校长

           学孔小学校长

           教育扶贫专干

各涉教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张吉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波、李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严格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要求,统筹规划、指导督促该项工作开展。坚持控辍保学“五长”(镇长村长或社区主任、校长、家长、师长)责任制和控辍保学“三包”责任制(镇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确保控辍工作取得实效。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

(二)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好依法控辍、管理控辍、扶贫控辍工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各渠道外出打工。与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签订禁止子女外出打工和送子女入学协议书。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控辍保学”与劝返流失生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

(三)镇人民政府涉及部门负责协助“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依法控辍、管理控辍、质量控辍、扶贫控辍工作。中小学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学生辍学。学孔中学、林阁中学要针对八、九年级学生容易流失的情况,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及时掌握情况,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学孔小学要落实好小学毕业生整班移交工作并做好跟踪管理,实现中小学无缝对接。

四、工作目标

以校为单位,确保100%入学,提高巩固率,无新增辍学学生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行政职责,确保工作实效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全镇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校要建立由校长牵头,相关人员参与的“控辍保学”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工作,真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各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相关制度。全面落实“控辍保学”“三包”责任制,确保流失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学习。

3.坚持依法治教,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依法治教轨道。加大义务教育执法力度,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干部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控辍保学”相关制度,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责任。村(社区)干部要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给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发《限期复学通知书》,给经过督促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发《行政处罚通知》,由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依法查处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务工、经商的单位和个人,杜绝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务家、务工、经商等现象。

4.建立健全控辍协调联动机制。教育、工商、人社、公安、司法等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防辍控辍责任,形成控辍的长效联动机制。各校负责制定控辍实施方案,加强学籍管理。工商等部门要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和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行为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劳动监察部门要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公安、司法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其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控辍有关工作。

(二)落实主管责任,扎实做好工作

1.“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力度,常抓不懈。做到各学校校长包校、教师包学生的包保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严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学籍变动手续。学校对学生转出、转入等情况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相关情况,建立规范的学籍档案。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3.完善义务教育助学制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农村寄宿学生住宿费,坚决杜绝学校乱收费行为。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对问题少年儿童,可采取工读学校等方式,保障其接受应该享有的义务教育权利。

4.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分重点班和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实验班。严禁歧视、羞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座位,严禁开除学生。因学校或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导致学生辍学的,由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5.各中小学按时对接好小学升初中整班移交工作,做好小学升初中的无缝对接,同时,从小学要对接好小学升初中被镇外录取学生的信息。

(三)发挥学校职能,实施控辍管理

1.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是“控辍保学”的直接责任人。校长要与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优选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执行《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制度》、《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报告制度》、《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劝返复学制度》三项工作制度,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针对假期学生容易辍学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在外务工家庭、非父母为监护人家庭等五种弱势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管理制度,健全流动适龄儿童少年档案。建立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3.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做好预防学生辍学工作,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要重点监控,通过和学生交流谈心、家访等形式,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开学后现有学生“一个不少”的入学就读。做好转化“学困生”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

4.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学习困难产生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学校和教师要不断深化课程改革,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提高课堂教学互动性和吸引力。激发“学困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决遏制学生由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5.建立辍学学生台账,进行家访动员。开学一周内,学校要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调查统计,了解辍学原因和去向,做好复学动员工作,及时向中心学校报告。中心校要在开学一周内向镇人民政府书面报告,由镇人民政府责令其家长及时送孩子入学。在学校正常上学期间,班主任负责了解学生的到校情况和学生的思想状况,学生未到校的要及时家访或与家长联系核实情况,要求学生返校上课,并及时报告学校。经多次动员及不返校的学生,由镇人民政府向辍学学生家长发出《限期复学通知书》,要求家长依法督促辍学学生限期返校。

6.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采用科学的评价办法,多把尺子衡量学生,消除学生厌学心理。对厌学学生要充分挖掘其兴趣、爱好,发展特长,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使每一位学生都能找到表现发挥自己能力和创造才能的场所,增强自尊和自信。通过活动,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增强学校的吸引力。

7.中小学要通过法律讲座、家长会议、相关课堂教学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各自在保险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中小学生辍学的危害、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处罚规定等,增强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校教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意识,在傲视会营造“控辍保学”的良好氛围。

8.学孔中学、林阁中学要做好暑期期间学生的去向了解,对转进转出学生要及时更新学籍平台信息,并完善相关资料。对有意向的外出学生,在开学前务必通知其返回,按时返校入学。

六、工作考核

(一)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学生辍学率超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控辍保学”工作要作为考核中小学学校校长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学校和班级未控制在规定指标内的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班级,学校领导和班主任也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三)总结推广“依法控辍、管理控辍、质量控辍、扶贫控辍”的成功经验,表彰和个人。对“控辍保学”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对辍学率上升,经督促整改仍没有明显改变的,将对政府分管领导、学校校长及其它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