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高采伐审批效能,切实解决“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林资规〔2019〕3号)要求,仁怀市林业局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部分林木采伐许可审批,具体内容如下:
一、委托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委托内容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仁怀市林业局拟将部分针对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行政审批权进行委托,相关委托事项如下:
(一)名称: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的采伐许可证核发。
(二)行政审批项目的性质:行政许可。
三、委托时限
2025年1月24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仁怀市林业局委托实施的权限内审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要严格按照委托事项,依法履行各项委托职责,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监管和保护,发现有超过委托范围、权限的,要及时制止,并将相关情况反馈仁怀市林业局。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4日,社会各界对于公告内容有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欢迎及时与仁怀市林业局联系,逾期未接到任何相关意见和建议,本公告自动生效。
电话:0851-22235390
邮箱:540484379@163.com
仁怀市林业局
2025年1月17日
编辑:胡萍萍
初审:张 闯
终审:李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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