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54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公众对“仁怀市坛厂街道桑树湾煤矿煤矸石污染水治理工程项目”意见及建议,进一步做好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向公众公开“仁怀市坛厂街道桑树湾煤矿煤矸石污染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内容,并征求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仁怀市坛厂街道桑树湾煤矿煤矸石污染水治理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仁怀市坛厂街道桑树村。
4.建设规模:实际工程内容包含冲沟治理294m,新建收集渠173m,新建截排水沟391m,新建集水池1个,新建提灌系统1套,新建引水管165m,生态修复1160㎡,原公路恢复200m,原有污水管网恢复100m,检查井恢复3个,竣工碑1项,河道底泥清理500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参与主要调查对象为本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并鼓励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目前《仁怀市坛厂街道桑树湾煤矿煤矸石污染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也可提前联系到我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ENovB8Kq1N6fG_faK4V9g(提取码:3mdd)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调查意见表可通过本网站上传的附件下载,或到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生态环境部网络下载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公众填写意见调查表以及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进行反映。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仁怀市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金工;联系电话:18085014902。
通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盐津办。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贵州柱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851-84180046。
通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光城启航中心1栋。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敬请广大群众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仁怀市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6日
初审:金韬
复审:宋航
终审: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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