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林业局关于注销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贵州省仁怀市大龙绿化有限公司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52038220170013)予以注销,从即日起,被注销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仁怀市林业局
2025年7月29日
初审:张 杰
复审:赵本学
终审:李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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