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自然资源局 仁怀市茅台镇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茅台镇大朝门酒业建设项目范围内坟墓搬迁的通告
仁怀市茅台镇大朝门酒业建设项目(地块编号:2021-G-30-6)地块,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1年度第三十批次工业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2〕63号)批准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需对涉及以上地块内的坟墓进行搬迁,现将坟墓搬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茅台镇大朝门酒业建设项目(地块编号:2021-G-30-6)地块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搬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仁怀市茅台镇元木岩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坟墓搬迁登记手续,30日内自行搬迁完毕,逾期未搬迁一律按无主坟处理。
三、补助政策:坟墓搬迁补助标准按《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批复》(仁府函〔2024〕31号)明确的标准执行。
四、咨询单位及联系电话
咨询单位:茅台镇元木岩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程荣刚 联系电话:17785246688
特此通告。
仁怀市自然资源局
仁怀市茅台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日
一审一校:朱冬宝
二审二校:钟独飞
三审三校:蔡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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