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征收城区垃圾处理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茅台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仁怀市征收城区垃圾处理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仁怀市征收城区垃圾处理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城镇垃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城镇垃圾管理,改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按照补偿垃圾清扫、收集和运输成本的机制,全面完成我市中心城区和集镇垃圾处理费调标和征收划转工作,实行垃圾处理费、供水费、污水处理费实行“三费合一”统一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贵州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仁怀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科学制定和调整城区(五街一镇)垃圾处理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对中枢街道、盐津街道、苍龙街道、坛厂街道、鲁班街道和茅台镇(五街一镇)进行垃圾处理费(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征收。
二、征收和调整标准
(1)居民:3元/人·月(不予调整);
(2)机关事业单位:从60-100元/个·月调整到65-100元/个·月(独立办公单位100元/个·月);
(3)学校:从100元/月·间调整到110-220元/月·间(其中,一般学校110元,寄宿学校220元);
(4)医疗机构:从20元/月·床调整到35-14700元/·间(其中,诊所35元/月·间、30个以下床位350元/月·间、31-50个床位700元/月·间、51-100个床位1260元/月·间、101-200个床位2450元/月·间、201-300个床位4060元/月·间、301-400个床位5600元/月·间、401-500个床位7000元/月·间、501个床位以上14700元/月·间);
(5)商业企业:从200-400元/月·个调整到210-420元/月·个(其中,营业利润100万以下210元/月·个、100万-300万330元/月·个,300万以上420元/月·个);
(6)工业企业:从200-2000元/月·个调整到210-2100元/月·个(其中,营业利润100万以下210元/月·个,100万-300万500元/月·个,300万-500万1000元/月·个,500-1000万以上1500元/月·个,1000万以上2100元/月·个);
(7)木材加工业:从200元/月·个调整到210元/月·个;
(8)浴室、洗脚城(按营业面积计算):200㎡以下从50元/月·个调整到55元/月·个、201㎡以上从100元/月·个调整到110元/月·个;
(9)汽车维修、洗车、车辆保养:洗车、车辆保养200元/月·个调整到210元/月·个、汽车维修100元/月·个调整到110元/月·个;
(10)建筑工地(按营业面积计算):居民住宅从0.5元/月·㎡调整到0.6元/月·㎡、其他从1元/㎡调整到1.13元/月·㎡;
(11)食品加工:50元/月·个(不予调整);
(12)旅社、招待所、宾馆、酒楼、会所、娱乐场所:由原来的宾馆、酒楼、会所、娱乐场所400元/月、旅社50元/月、招待所100元/月调整为50个客位以下100元/月、51-200个客位150元/月、201-500个客位200元/月、500-1000个客位350元/月、1000个客位以上500元/月;
(13)美容、美发(按营业面积计算):30㎡-100㎡从50元/间调整为55元/月·间、101㎡以上100元/月·间调整为110元/月·间;
(14)餐饮业(按营业面积计算):50-100㎡以下50元/月·间(不予调整)、101㎡-200㎡100元/月·间调整为110元/月·间、201㎡以上200元/月·间调整为210元/月·间;
(15)夜食摊点:50元/月·个(不予调整);临街经营门面:20元/月·个(新增);其他:20元/月·个(新增)。
三、征收时间
调整后的征收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对城镇低保家庭或低收入群体因收费标准调整而增加支出,通过逐步调整相关保障标准、最低工资和失业养老保险标准以及给予一定补贴等办法,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实行低保减半征收,五保家庭实行免征,使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调整而降低。
(二)加强城镇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划转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要求,平稳有序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工作。
(三)城区垃圾处理费定调价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有关单位、用户的支持和配合。各街道办事处、茅台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城区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的宣传解释,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我市垃圾处理状况,获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城区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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