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公共服务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仁怀市公共服务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仁怀市公共服务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和遵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七有两保障”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遵义市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关于印发<遵义市公共服务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国发〔2022〕2号重大机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公共服务发展基本规律,以推动“七有两保障”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按照“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扩规模、提质量、增效能”重点任务安排,着力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稳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工作目标
——幼有所育。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8个,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保障率稳定在100%。
——学有所教。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稳定在94%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4%,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中职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5年。
——劳有所得。到2025年,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9000人次,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在8%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在9.2%以上。
——病有所医。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84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达3.54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老有所养。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60%,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巩固在100%,千名老人社会工作者人数达到1.5人,特殊困难和农村留守老年人月探访率巩固在100%,达到标准的养老服务床位总量达到2900张。
——住有所居。到2025年,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巩固在100%,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巩固在100%,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1894套(其中:2023年1699套、2024年195套)。
——弱有所扶。到2025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巩固在100%。
——优军服务保障。到2025年,转业军官和政府安排退役士兵安置率巩固在100%,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参训率95%。
——文体服务保障。到2025年,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次数达到3.8万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7平方米,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30.5平方米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努力实现幼有所育。
1.加大婴幼儿托位供给。加快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仁人爱幼、中枢街道、苍龙街道、鲁班街道故里、盐津街道香榭公园里、盐津街道岭秀美宅等8个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托育中心项目进度,确保新增的1030个托位按时投入使用。全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计划新增托位1055个。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8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积极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精准识别保障服务对象。积极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库,建立上下衔接、条块互动的信息监管平台,构建纵向贯通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连接民政、教育、公安、司法、卫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确保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精准帮扶到人。到2025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保障率持续巩固在100%。兜牢儿童生存发展底线。注重儿童成长早期干预,建立完善儿童监护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家境困难儿童就学资助政策,保障留守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益。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逐步完善学有所教。
1.促进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巩固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继续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治理信息化。进一步加大城镇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力度,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基本建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服务格局。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稳定在94%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2%。(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实施乡村学校振兴计划,全面补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全力实施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全面消除城镇大班额。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探索建立集团化办学模式,全面提升薄弱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遵义市品质学校和仁怀市品牌学校建设,完善多元化人才培养机制体制,扎实推进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到202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3.推进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实施高中强校名校工程,引领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有序推进走班制教学、生涯辅导,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总体发展水平。大力改善高中办学条件,迁建仁怀五中。完成仁怀一中、仁怀五中复查升类工作,巩固提升仁怀六中省级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成果。到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4%。(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深入推进“中职强基”工程,扎实推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构筑职业教育培养新模式。推动校企全面深度合作,形成政府统筹、产业引领、部门配合、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培养机制,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调整专业结构,加强课程设置,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全面启动实训大楼,完善实训基础设施设备,开齐开足开好实训课程,重点支持白酒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仁怀经济发展密切的大类专业建设。加强职校十大内涵建设,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着力培育“双师型”教师创新团队。到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中职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三)扎实推进劳有所得。
1.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就业公共服务示范行动,持续推进就业公共服务“五化建设”,全方位提升就业公共服务能力。高质量打造“人社+村居”就业公共服务平台,2024年底前完成全市所辖行政村(居)80%覆盖,2025年底前实现全市所辖行政村(居)全覆盖,健全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优化就业公共服务标准及办理流程,推动基本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就业公共服务“10+N”模式,健全常态化就业公共服务与重点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强化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建设。依托东西部协作,积极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上、中、下游优质产业。全面深化“人力资源+金融”发展,推动打造本地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企业。开展好重点人才“蓄水池”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服务支持。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行动,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招录招聘规模,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做好应征入伍大学生前置招聘工作,深挖我市高校办学潜力,增加高校毕业生升学深造机会,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达80%。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城乡社区基层就业创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强化“点对点”输出服务,确保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70%左右。实施有组织劳务输出“增薪行动”,促进外出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加快推动中央预算以工代赈项目投入中的农村劳动力劳务报酬比例提高到30%以上,实施高标准农田、交通、水利、林业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实施困难群体暖心行动,强化重点群体针对性技能培训,有序开展各类专场招聘会,多途径拓宽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渠道。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促进各类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积极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全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实施白酒产业工人万人技能提升行动,巩固提升“酒都酱人”技能品牌。聚焦“四化”建设,紧盯行业发展、企业职工需求、产业人才发展需求、重点群体就业需求,围绕酱香白酒特色产业,实现因产、因岗、因人施培。加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运营建设,强化民办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推进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建设。精准实施“雨露计划”,扎实开展职业院校“双证书”行动,持续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渠道。(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加强劳动关系协调。落实最低工资规定,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企业根据效益情况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全市百人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实施科研人员、技能人才、管理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小微创业者等重点群体收入激励计划,推动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完善政府、工会、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机制,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全覆盖。持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加大和谐劳动关系金牌社会组织和金牌协调员培养力度。引导企业自觉加强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强化劳动用工保障。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现象,依法打击侵害劳动者劳动权益的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及时纠正含有性别、年龄、身份等内容的就业歧视内容,促进平等就业。实施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合规管理机制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多元化处理机制,引导企业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畅通欠薪问题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依法责令欠薪单位限时清偿,对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或企业,依法依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全面深化病有所医。
1.促进公立医院提质增效。进一步推动县级医院提质扩能,推动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市中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院,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等救治中心以及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和“两个允许”政策,完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后的补偿政策。到2025年,完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市人民医院创建综合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市中医院完成创建三级甲等中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持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依据行政区划和人口分布,合理优化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布局,完善“15分钟”城市健康圈和“30分钟”农村健康圈。根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的职能和定位,建立设置层级分明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床位配置标准强化到市直医疗机构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严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规模。深入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医院试点建设,建成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84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达到3.54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3.加快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传染病救治体系。加快推进传染病定点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全面加快推动政府办精神专科医院机构设置建设工作,2025年完成仁怀市精神病医院(心理干预咨询中心)项目建设。推进县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按服务标准增加农村医疗领域公办服务资源供给。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增强职业健康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4.持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认真开展等级中医医院创等申报工作,推动“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争创一批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及培训。(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5.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以县级医院、农村基层为重点,强化财政投入保障,推进分级诊疗,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医防融合,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积极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构建县域医共体梯次带动发展模式,整体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2025年底,建成4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其中1个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内涵和标准;实施基层医疗卫生达标工程,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技术服务能力,保障基层药品供应。(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6.强化基本医疗保障。全面做实市级统筹,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到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市医保局)
7.持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抓好市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门诊规范化建设,创建验收2个县级妇幼保健重点(特色)专科,严格按照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及孕产妇妊娠风险管理工作规范,保障儿童及母婴安全。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3.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0‰以下。扎实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试点,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3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8.强化临床重点专科和学科建设。建成2个临床重点专科和3个重点学科建设,在仁怀市人民医院和贵州茅台医院打造高质量临床重点专科群,重点推动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等建设。支持民营医院发展,加强民营医院监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五)全面提升老有所养水平。
1.加快推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积极争资争项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提质改造,打造标准化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加强城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稳步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大幅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全面推进老年养护楼和老年公寓建设,打造乡镇区域性养老设施,对60张床位以上、区位条件较好的乡镇敬老院实施适老化提质改造;对60张床位以下、基本养老功能欠缺的乡镇敬老院实施撤并整合和提质扩建。盘活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和已建成的农村互助幸福院,整合村老年活动中心、闲置校舍、合约食堂、农家书屋等资源用于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达到标准的养老服务床位总量达到2900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完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城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规划和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推动开展“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春风小院”建设行动,因地制宜举办嵌入式小型养老机构。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及对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技术支撑等综合功能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立支持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建设。通过“两无偿一优先”形式,整合利用社区闲置资源。推动在各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包含配(送)餐中心在内的养老服务专区,在全市打造15分钟“为老服务便民圈”。支持通过开展居住区无障碍改造、增设为老服务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打造友好型居住环境。到2025年,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持续巩固在10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评估认证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企业和专业组织,培育一批品牌化、连锁型的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新机制(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等方式发展养老机构。鼓励国外、境外企业和个人在仁怀市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开展养老服务业务,在政策优惠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构建“机构带站”模式,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站品牌化、规范化、连锁化运营。到2025年,千名老人社会工作者人数达到1.5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深化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创新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模式,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实现社会化运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租赁、联营、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促进养老机构为拥有不同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相对应的“产品+服务”,逐步转型为以护理型为主的经营业态,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到2025年,特殊困难和农村留守老年人月探访率持续巩固在10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六)全面改善城乡居住条件。
1.根据《仁怀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仁府办发〔2021〕4号)《仁怀市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实施方案》,继续做好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合理利用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的保障方式,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法申请应保尽保。
2.加快推进仁怀市2016年苍龙棚户区改造项目、仁怀市2016年度梅家堡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仁怀市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钟鼓山、徐家湾片区)、仁怀市2017年黄家田市棚户区(盘龙水乡小区二期)改造项目、仁怀市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仁怀市南部新城和谐广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仁怀市南部新城和谐广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等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确保4353套安置房如期交付。
3.坚持现行危房评定标准和资金补助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改造和拆改结合等方式,重点解决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用水、用电、用气、交通出行及安全隐患等问题,更新改造小区内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设备等。到2024年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1894户。(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建集团)
(七)全力保障弱有所扶。
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健全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逐步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至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漏一人。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福利、社会救助等制度相衔接。推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向社区延伸。到2025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发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技术指导作用,推动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福利、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托养、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服务对接、场地共用、资源共享,积极培育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建设,将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基本服务范围,为家庭提供照护资讯、政策咨询、情感支持等专业服务,增强家庭照护功能,促进家庭成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和资源。(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八)全面提升优军服务水平。
1.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畅通安置渠道,优化安置方式,阳光安置,全面贯彻落实各项优待安置政策,到2025年,转业军官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率持续巩固在100%;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大力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扎实推进拥军优属,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政策,提升优抚保障水平,健全优抚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提供抚恤优待和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持续开展“双走进”活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引导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深入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各方优质教育资源和就业岗位,努力实现培训结业即就业的目标。建立职业技能证书互认机制,推进军地教育培训互联互通。建设一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教育中心。到2025年,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参训率达到95%。(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九)全面提升文化服务水平。
1.推进城乡公共文化一体化。完善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加快规模化、标志性、公益性的文化工程建设,完成市博物馆项目建设、启动新建市图书馆项目。提升乡镇(街道)文化基础设施。加强对居民住宅区、移民搬迁安置点、回迁安置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文化站在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工作中的显著作用。改善村级文化基础设施。突出抓点示范、以点带面,不断扩大村级文化设施覆盖面。强化资金、用地保障,加快推进村、社区文化广场建设。针对已有的农家书屋、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实现专人管理、定时开放,让文化“硬件”物尽其用,切实提高基层文化设施利用率和公共文化活动群众参与率,针对性打造乡村振兴文化行示范点。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实现文化设施从以“建”为重点向“建、管、用”并重转变。大力培育特色文化活动品牌。持续深入挖掘国酒文化、酱香文化、红色文化、盐运文化、西苗文化、流域文化等地方文化资源,继续做大、做强、做精“重阳祭水大典”“苗族六月六”等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到2025年,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次数达到3.8万人次。(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
2.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为抓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求,不断完善城镇老旧小区体育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体育场馆、生态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百姓健身房、多功能球场等场地设施。严格新建居住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环形健身步道和社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依托城市公园、景区景点等植入健身设施;在河道沿岸、学校校区内等地建设环形健身步道、骑行道;在空闲地建设因地制宜的健身广场、3人制篮球场、五人制足球场等。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在2.37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3.加快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建设不低于200平方米的综合服务站,配备相应的综合服务设施,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布局,能够为“一站式”便民服务提供基本条件,支撑政务代办服务“一窗受理,一站办理”,规范悬挂村级组织及办事窗口标识标牌。开展为民便民安民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在全市分类建设1个以上城乡社区治理模范村(社区)、10个以上城乡社区治理优秀村(社区)、100个以上城乡社区治理合格村(社区),到2025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30.5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发展,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各责任单位要把推进公共服务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增强全市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二)强化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局对本行动方案实施进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市政府根据国家、省、市公共服务和行业发展子方案,结合本地区公共服务发展的短板和弱项,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责任,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工作。
(三)明确工作任务。市财政局加强财政预算与方案实施的衔接协调,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制度,配合项目主管部门争取地方专项债券、上级专项资金等资金,确保财政承担的投入足额落实到位。市发展改革局要按权限履行项目立项审批,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健全公共服务领域信用制度,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开放,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联合奖惩机制,采取市场和行业禁入等不同措施对失信行为实行相应惩处。市自然资源局要根据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调整土地供应机制,切实做好公共服务发展三年行动用地报批服务,负责将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适当向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倾斜。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快推进生活服务标准化建设,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鼓励龙头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进一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行动,打造集团化公共服务企业,在养老、托幼、文化、体育、家政等领域全面推进培育区域品牌建设。市工业商务局要着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在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的集成应用,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医疗等领域公共服务数据有序开放和开发利用。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要着力搭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更多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四)严格执行标准。各牵头部门要严格执行《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深化政策解读,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土地、资金、人才、科技等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规范实施各类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创新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改革管理运行机制,转变政府服务职能,提升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
(五)严格项目管理。对纳入公共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及其子方案的项目,严格按照《贵州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社会、生态、经济效益分析,认真开展决策评估。坚持确有需要、实事求是原则,优化设计方案。
(六)促进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准确发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及办事指南。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七)实施监测评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级统一部署,自行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年度监测评估工作,补短板、强弱项,有效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效能。市发展改革局统筹推进方案实施,及时梳理问题,总结落实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仁怀市公共服务体系主要发展指标表
2.仁怀市公共服务发展行动方案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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