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仁怀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附件_仁怀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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