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仁怀市青杠园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划拨仁怀市青杠园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4〕755号)收悉,根据市政府领导签批意见,原则同意请示事项。一是依法收回位于仁怀市中枢街道青杠园社区239.3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批准将位于仁怀市中枢街道青杠园社区国有建设用地16288.18平方米,划拨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仁怀市青钢园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用地,用途为公园用地;二是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之日起一年内全额缴清仁怀市青钢园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用地土地成本费977.2万元,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贯彻落实。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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