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24年度第十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4〕776号)收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落实。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将苍龙街道中元村、板桥村、苍头坝社区、水塘组、下坝组、龙井镇立英村、茅坝镇两河村、飞龙村、官院村、黎民村、杨柳村、岚家村、立岩村、茅台镇椿树村、大同村、桂花村、卢荣坝村、罗村村、青草坝村、仁文村、上坪村、双龙村、向阳村、沿河村、杨湾村、尧坝村、玉屏社区、元木岩村、云柳村、正觉寺村、三合镇安居村、红旗村、街道社区、两岔村、顺兴村、亭子坝村、坛厂街道枇杷社区、五马镇三元村、鱼孔村、红军村、学孔镇兴隆村、上寨村、高峰社区、荔枝坪村等共8个乡镇(街道)44个村(居)委会的集体农用地3.8389公顷(耕地2.4045公顷<旱地2.0638公顷、水田0.3407公顷>、园地0.0691公顷、林地0.8477公顷、其他农用地0.517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1267公顷,共计使用建设用地0.126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8389公顷,作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965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8389公顷。
二、你局要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好苍龙街道、龙井镇、茅坝镇、茅台镇、三合镇、坛厂街道、五马镇、学孔镇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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