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服务| 无障碍浏览 关怀版 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市政府文件 > 仁府函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649646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12-06 11:31:19
文  号: 仁府函〔2024〕25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4年度第十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批复
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4年度第十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批复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24年度第十三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4〕776号)收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落实。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将苍龙街道中元村、板桥村、苍头坝社区、水塘组、下坝组、龙井镇立英村、茅坝镇两河村、飞龙村、官院村、黎民村、杨柳村、岚家村、立岩村、茅台镇椿树村、大同村、桂花村、卢荣坝村、罗村村、青草坝村、仁文村、上坪村、双龙村、向阳村、沿河村、杨湾村、尧坝村、玉屏社区、元木岩村、云柳村、正觉寺村、三合镇安居村、红旗村、街道社区、两岔村、顺兴村、亭子坝村、坛厂街道枇杷社区、五马镇三元村、鱼孔村、红军村、学孔镇兴隆村、上寨村、高峰社区、荔枝坪村等共8个乡镇(街道)44个村(居)委会的集体农用地3.8389公顷(耕地2.4045公顷<旱地2.0638公顷、水田0.3407公顷>、园地0.0691公顷、林地0.8477公顷、其他农用地0.517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1267公顷,共计使用建设用地0.126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8389公顷,作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965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8389公顷。

二、你局要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好苍龙街道、龙井镇、茅坝镇、茅台镇、三合镇、坛厂街道、五马镇、学孔镇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

文字解读
图解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主办单位:仁怀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管理:仁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贵州省仁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话:0851-22238145黔ICP备17010324号网站标识码:5203820001

公安备案号:52038202001015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Microsoft Edge、Firefox、360极速版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
如果您使用的是双核浏览器,请切换至极速模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