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4年度第十四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4〕856号)收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落实。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将大坝镇五岔村、新田村、大坝街道社区、岩坪村、小耳沟村、高大坪镇高坪社区、光华村、排头村、坪营村、青峰村、桅杆村、银水村、火石镇蔡家湾村、合心村、明光村、团山村、龙井镇复兴村、鲁班街道同兴村、茅坝镇跃进村、茅台镇柏杨村、椿树村、罗村村、青草坝村、仁文村、双龙村、同民村、沿河村、杨湾村、尧村村、元木岩村、玉屏社区、岩柳村、美酒河镇两江村、美酒河村、沙滩社区、娄子坳村、喜头镇喜头街道社区、联合村、米江村、学孔镇荔枝坪村、米山村、盐津街道盐津社区、河东村、梅子坳村、三百梯村等共11个乡镇(街道)45个村(居)委会的集体农用地2.2134公顷(耕地1.1246公顷<旱地1.0311公顷、水田0.0935公顷>、园地0.1089公顷、林地0.6407公顷、其他农用地0.339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2896公顷,国有建设用地0.0361公顷,共计使用建设用地0.325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2134公顷,作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539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2134公顷。
二、你局要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好大坝镇、高大坪镇、火石镇、龙井镇、鲁班街道、茅坝镇、茅台镇、美酒河镇、喜头镇、学孔镇、盐津街道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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