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仁怀市中枢第四小学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仁怀市中枢第四小学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5〕26号)收悉,根据市政府领导签批意见,原则同意请示事项,一是依法无偿收回位于仁怀市中枢街道林园社区24146.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是依法批准将位于仁怀市中枢街道林园社区国有建设用地24146.3平方米,划拨给仁怀市教育体育局,作仁怀市中枢第四小学建设项目用地,用途为教育用地;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文件规定,划拨土地成本费自2006年之后开始收取,该用地属于2006年以前的存量国有土地,因此该宗地不收取划拨土地成本费,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贯彻落实。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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