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仁怀市中枢街道陵园社区烈士陵园项目用地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仁怀市中枢街道陵园社区烈士陵园项目用地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5〕85号)收悉,根据市政府领导签批意见,原则同意请示事项,一是依法批准将位于仁怀市中枢街道茅台路社区国有建设用地12670.16平方米(19.0052亩),划拨给仁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仁怀市中枢街道陵园社区烈士陵园项目用地,用途为殡葬用地;二是该用地属2006年以前的存量国有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文件规定,划拨土地成本费自2006年之后开始收取,因此该宗地不收取划拨土地成本费,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贯彻落实。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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