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仁怀市中心城区便民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仁怀市中心城区便民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5〕236号)收悉,根据市政府领导签批意见,原则同意请示事项,一是依法无偿收回位于中枢街道东门社区2852.1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电子监管号为5203822011A00634,依法无偿收回位于中枢街道茅台路社区2575.4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电子监管号为5203822013A00441,依法批准将位于仁怀市中枢街道、苍龙街道国有建设用地29289.17平方米,划拨给仁怀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心城区便民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用地,用途为交通场站用地;二是由仁怀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自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之日起一年内全额缴清仁怀市中心城区便民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用地(包含苍龙卫生院旁地块、中枢三小校门口旁地块、酒中酒厂旁地块、交通运输局地块、原中枢一幼地块)土地成本费1245.321万元,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贯彻落实。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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