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定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1号地块等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5〕361号)已经七届市人民政府第17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批复,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贯彻落实。
一、公开挂牌出让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1号地块、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2号地块、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4号地块、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5号地块、茅台镇椿树村2021-G-29-25-2号地块、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5号地块、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6号地块、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7号地块、茅台镇玉屏社区2024-G-1-17号地块、茅台镇双龙村2024-G-18-40号地块、茅台镇观音寺社区2023-G-31-42号地块;出让面积分别为979.29平方米、40.85平方米、54.67平方米、4880.43平方米、1637.68平方米、1856.83平方米、623.07平方米、4185.36平方米、263.09平方米、1068.29平方米、2426.68平方米;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1号地块以70万元作为挂牌起始价、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2号地块以3万元作为挂牌起始价、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4号地块以4万元作为挂牌起始价、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5号地块以345万元作为挂牌起始价、茅台镇椿树村2021-G-29-25-2号地块以116万元作为挂牌起始价、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5号地块以132万元作为挂牌起始价、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6号地块以44万元作为挂牌起始价、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7号地块以296万元作为挂牌起始价、茅台镇玉屏社区2024-G-1-17号地块以19万元作为挂牌起始价、茅台镇双龙村2024-G-18-40号地块以76万元作为挂牌起始价、茅台镇观音寺社区2023-G-31-42号地块以172万元作为挂牌起始价,此价格包含地块征拆费用、耕地占用税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但不包含地上企业拆迁费用及应缴国家规定其他相关税费。
二、出让用途:均为工业用地。
三、出让年限:5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出让条件:按征拆完成后的自然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场地平整及涉及地块内地上地下(含出让空间)管道、管线(含强弱电)、管网、树木等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按相关要求迁改、迁移,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出让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严格按照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1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62号)、《关于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2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63号)、《关于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2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64号)、《关于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5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65号)、《关于茅台镇椿树村2021-G-29-25-2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66号)、《关于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5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67号)、《关于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6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68号)、《关于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7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69号)、《关于茅台镇玉屏社区2024-G-1-17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70号)、《关于茅台镇双龙村2024-G-18-40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71号)、《关于茅台镇观音寺社区2023-G-31-42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72号)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不能私下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六、履约保证金收取:按挂牌起始价的50%收取。
七、土地出让金的缴纳: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须按合同约定自行缴清土地出让金。
八、由你局依法收回划拨给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用作茅台岩滩桥至上坪道路项目用地的茅台镇观音寺社区2023-G-31-42号地块中354.8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收回后再依法开展出让工作。
附件:1.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2.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3.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4.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5.茅台镇椿树村2021-G-29-25-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6.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7.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8.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9.茅台镇玉屏社区2024-G-1-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10.茅台镇双龙村2024-G-18-4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11.茅台镇观音寺社区2023-G-31-4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2025年6月19日
附件1
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坐落于仁怀市茅台镇上坪村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公开挂牌出让,为确保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宗地权属来源、规划用途、出让方式和出让年限
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1号地块位于仁怀市茅台镇上坪村,地块面积979.29平方米,该地块属省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5〕5号)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界址清楚,权属合法,符合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依法可以出让。
宗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出让价格按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执行。出让价格包含地块征拆费用、耕地占用税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但不包含地上企业拆迁费用及应缴国家规定其他相关税费。
二、土地出让使用条件
(一)出让条件:按征拆完成后的自然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场地平整及涉及地块内地上地下(含出让空间)管道、管线(含强弱电)、管网、树木等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按相关要求迁改、迁移,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出让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严格按照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1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62号)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不能私下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三)地块须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中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强制指标执行。
三、出让时间
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本《出让方案》后发布地块《挂牌出让公告》,依法定程序公开出让。
四、挂牌组织人
(一)出让人:仁怀市自然资源局
(二)挂牌组织实施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挂牌出让程序:
1.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2.发放挂牌出让文件。
3.接受竞买人报名、报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其竞价方式采取有起始价的“增价竞买”,不到起始价不成交,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出让原则和“价高者得”的竞买原则。
4.挂牌截止时间止,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有效报价的,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竞买人均可参加限时竞价,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5.通过竞价,以报价最高者且高于出让起始价的竞买人确定为本地块的预竞得人。
6.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7.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8.竞得人与仁怀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履约保证金标准及收取、退还
该宗地履约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的50%收取,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汇款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地块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银行帐号:5230615000735640001
本宗地挂牌出让的竞买履约保证金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将于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动抵减土地出让价款,转入国家金库。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竞买人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资质。
竞买人报名资格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报名竞买须知凭发布的《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竞买须知》规定执行。
七、挂牌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公示的发布
该宗地挂牌出让活动,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体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和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出让成交后,按规定公示成交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八、土地交付、开竣工时间要求
自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将出让宗地交付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人应完善用地及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并开始动工建设,在2年内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投入使用,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理。
九、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和解缴方式
该宗地公开挂牌出让一经确定成交,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出让人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土地竞得人须按合同约定自行到税务部门缴清土地出让金。
十、本《挂牌出让方案》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十一、本《挂牌出让方案》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2
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坐落于仁怀市茅台镇上坪村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公开挂牌出让,为确保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宗地权属来源、规划用途、出让方式和出让年限
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2号地块位于仁怀市茅台镇上坪村,地块面积40.85平方米,该地块属省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5〕5号)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界址清楚,权属合法,符合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依法可以出让。
宗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出让价格按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执行。出让价格包含地块征拆费用、耕地占用税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但不包含地上企业拆迁费用及应缴国家规定其他相关税费。
二、土地出让使用条件
(一)出让条件:按征拆完成后的自然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场地平整及涉及地块内地上地下(含出让空间)管道、管线(含强弱电)、管网、树木等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按相关要求迁改、迁移,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出让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严格按照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2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63号)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不能私下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三)地块须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中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强制指标执行。
三、出让时间
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本《出让方案》后发布地块《挂牌出让公告》,依法定程序公开出让。
四、挂牌组织人
(一)出让人:仁怀市自然资源局
(二)挂牌组织实施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挂牌出让程序:
1.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2.发放挂牌出让文件。
3.接受竞买人报名、报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其竞价方式采取有起始价的“增价竞买”,不到起始价不成交,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出让原则和“价高者得”的竞买原则。
4.挂牌截止时间止,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有效报价的,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竞买人均可参加限时竞价,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5.通过竞价,以报价最高者且高于出让起始价的竞买人确定为本地块的预竞得人。
6.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7.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8.竞得人与仁怀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履约保证金标准及收取、退还
该宗地履约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的50%收取,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汇款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地块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银行帐号:5230615000735640001
本宗地挂牌出让的竞买履约保证金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将于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动抵减土地出让价款,转入国家金库。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竞买人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资质。
竞买人报名资格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报名竞买须知凭发布的《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竞买须知》规定执行。
七、挂牌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公示的发布
该宗地挂牌出让活动,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体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和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出让成交后,按规定公示成交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八、土地交付、开竣工时间要求
自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将出让宗地交付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人应完善用地及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并开始动工建设,在2年内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投入使用,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理。
九、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和解缴方式
该宗地公开挂牌出让一经确定成交,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出让人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土地竞得人须按合同约定自行到税务部门缴清土地出让金。
十、本《挂牌出让方案》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十一、本《挂牌出让方案》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3
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坐落于仁怀市茅台镇上坪村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公开挂牌出让,为确保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宗地权属来源、规划用途、出让方式和出让年限
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4号地块位于仁怀市茅台镇上坪村,地块面积54.67平方米,该地块属省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5〕5号)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界址清楚,权属合法,符合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依法可以出让。
宗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出让价格按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执行。出让价格包含地块征拆费用、耕地占用税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但不包含地上企业拆迁费用及应缴国家规定其他相关税费。
二、土地出让使用条件
(一)出让条件:按征拆完成后的自然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场地平整及涉及地块内地上地下(含出让空间)管道、管线(含强弱电)、管网、树木等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按相关要求迁改、迁移,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出让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严格按照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2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64号)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不能私下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三)地块须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中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强制指标执行。
三、出让时间
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本《出让方案》后发布地块《挂牌出让公告》,依法定程序公开出让。
四、挂牌组织人
(一)出让人:仁怀市自然资源局
(二)挂牌组织实施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挂牌出让程序:
1.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2.发放挂牌出让文件。
3.接受竞买人报名、报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其竞价方式采取有起始价的“增价竞买”,不到起始价不成交,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出让原则和“价高者得”的竞买原则。
4.挂牌截止时间止,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有效报价的,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竞买人均可参加限时竞价,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5.通过竞价,以报价最高者且高于出让起始价的竞买人确定为本地块的预竞得人。
6.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7.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8.竞得人与仁怀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履约保证金标准及收取、退还
该宗地履约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的50%收取,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汇款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地块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银行帐号:5230615000735640001
本宗地挂牌出让的竞买履约保证金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将于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动抵减土地出让价款,转入国家金库。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竞买人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资质。
竞买人报名资格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报名竞买须知凭发布的《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竞买须知》规定执行。
七、挂牌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公示的发布
该宗地挂牌出让活动,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体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和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出让成交后,按规定公示成交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八、土地交付、开竣工时间要求
自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将出让宗地交付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人应完善用地及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并开始动工建设,在2年内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投入使用,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理。
九、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和解缴方式
该宗地公开挂牌出让一经确定成交,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出让人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土地竞得人须按合同约定自行到税务部门缴清土地出让金。
十、本《挂牌出让方案》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十一、本《挂牌出让方案》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4
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坐落于仁怀市茅台镇上坪村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公开挂牌出让,为确保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宗地权属来源、规划用途、出让方式和出让年限
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5号地块位于仁怀市茅台镇上坪村,地块面积4880.43平方米,该地块属省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12年度第二批次工业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12〕459号)和《关于仁怀市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5〕5 号)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界址清楚,权属合法,符合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依法可以出让。
宗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出让价格按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执行。出让价格包含地块征拆费用、耕地占用税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但不包含地上企业拆迁费用及应缴国家规定其他相关税费。
二、土地出让使用条件
(一)出让条件:按征拆完成后的自然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场地平整及涉及地块内地上地下(含出让空间)管道、管线(含强弱电)、管网、树木等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按相关要求迁改、迁移,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出让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严格按照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茅台镇上坪村2024-G-18-25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65号)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不能私下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三)地块须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中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强制指标执行。
三、出让时间
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本《出让方案》后发布地块《挂牌出让公告》,依法定程序公开出让。
四、挂牌组织人
(一)出让人:仁怀市自然资源局
(二)挂牌组织实施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挂牌出让程序:
1.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2.发放挂牌出让文件。
3.接受竞买人报名、报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其竞价方式采取有起始价的“增价竞买”,不到起始价不成交,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出让原则和“价高者得”的竞买原则。
4.挂牌截止时间止,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有效报价的,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竞买人均可参加限时竞价,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5.通过竞价,以报价最高者且高于出让起始价的竞买人确定为本地块的预竞得人。
6.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7.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8.竞得人与仁怀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履约保证金标准及收取、退还
该宗地履约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的50%收取,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汇款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地块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银行帐号:5230615000735640001
本宗地挂牌出让的竞买履约保证金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将于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动抵减土地出让价款,转入国家金库。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竞买人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资质。
竞买人报名资格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报名竞买须知凭发布的《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竞买须知》规定执行。
七、挂牌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公示的发布
该宗地挂牌出让活动,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体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和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出让成交后,按规定公示成交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八、土地交付、开竣工时间要求
自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将出让宗地交付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人应完善用地及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并开始动工建设,在2年内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投入使用,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理。
九、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和解缴方式
该宗地公开挂牌出让一经确定成交,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出让人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土地竞得人须按合同约定自行到税务部门缴清土地出让金。
十、本《挂牌出让方案》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十一、本《挂牌出让方案》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5
茅台镇椿树村2021-G-29-25-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坐落于仁怀市茅台镇椿树村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公开挂牌出让,为确保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宗地权属来源、规划用途、出让方式和出让年限
茅台镇椿树村2021-G-29-25-2号地块位于仁怀市茅台镇椿树村,地块面积1637.68平方米,该地块属省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1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2〕52号)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界址清楚,权属合法,符合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依法可以出让。
宗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出让价格按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执行。出让价格包含地块征拆费用、耕地占用税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但不包含地上企业拆迁费用及应缴国家规定其他相关税费。
二、土地出让使用条件
(一)出让条件:按征拆完成后的自然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场地平整及涉及地块内地上地下(含出让空间)管道、管线(含强弱电)、管网、树木等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按相关要求迁改、迁移,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出让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严格按照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茅台镇椿树村2021-G-29-25-2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66号)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不能私下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三)地块须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中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强制指标执行。
三、出让时间
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本《出让方案》后发布地块《挂牌出让公告》,依法定程序公开出让。
四、挂牌组织人
(一)出让人:仁怀市自然资源局
(二)挂牌组织实施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挂牌出让程序:
1.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2.发放挂牌出让文件。
3.接受竞买人报名、报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其竞价方式采取有起始价的“增价竞买”,不到起始价不成交,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出让原则和“价高者得”的竞买原则。
4.挂牌截止时间止,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有效报价的,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竞买人均可参加限时竞价,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5.通过竞价,以报价最高者且高于出让起始价的竞买人确定为本地块的预竞得人。
6.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7.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8.竞得人与仁怀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履约保证金标准及收取、退还
该宗地履约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的50%收取,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汇款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地块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银行帐号:5230615000735640001
本宗地挂牌出让的竞买履约保证金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将于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动抵减土地出让价款,转入国家金库。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竞买人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资质。
竞买人报名资格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报名竞买须知凭发布的《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竞买须知》规定执行。
七、挂牌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公示的发布
该宗地挂牌出让活动,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体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和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出让成交后,按规定公示成交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八、土地交付、开竣工时间要求
自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将出让宗地交付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人应完善用地及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并开始动工建设,在2年内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投入使用,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理。
九、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和解缴方式
该宗地公开挂牌出让一经确定成交,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出让人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土地竞得人须按合同约定自行到税务部门缴清土地出让金。
十、本《挂牌出让方案》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十一、本《挂牌出让方案》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6
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坐落于仁怀市茅台镇椿树村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公开挂牌出让,为确保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宗地权属来源、规划用途、出让方式和出让年限
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5号地块位于仁怀市茅台镇椿树村,地块面积1856.83平方米,该地块属省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4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5〕334号)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界址清楚,权属合法,符合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依法可以出让。
宗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出让价格按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执行。出让价格包含地块征拆费用、耕地占用税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但不包含地上企业拆迁费用及应缴国家规定其他相关税费。
二、土地出让使用条件
(一)出让条件:按征拆完成后的自然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场地平整及涉及地块内地上地下(含出让空间)管道、管线(含强弱电)、管网、树木等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按相关要求迁改、迁移,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出让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严格按照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5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67号)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不能私下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三)地块须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中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强制指标执行。
三、出让时间
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本《出让方案》后发布地块《挂牌出让公告》,依法定程序公开出让。
四、挂牌组织人
(一)出让人:仁怀市自然资源局
(二)挂牌组织实施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挂牌出让程序:
1.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2.发放挂牌出让文件。
3.接受竞买人报名、报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其竞价方式采取有起始价的“增价竞买”,不到起始价不成交,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出让原则和“价高者得”的竞买原则。
4.挂牌截止时间止,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有效报价的,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竞买人均可参加限时竞价,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5.通过竞价,以报价最高者且高于出让起始价的竞买人确定为本地块的预竞得人。
6.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7.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8.竞得人与仁怀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履约保证金标准及收取、退还
该宗地履约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的50%收取,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汇款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地块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银行帐号:5230615000735640001
本宗地挂牌出让的竞买履约保证金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将于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动抵减土地出让价款,转入国家金库。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竞买人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资质。
竞买人报名资格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报名竞买须知凭发布的《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竞买须知》规定执行。
七、挂牌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公示的发布
该宗地挂牌出让活动,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体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和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出让成交后,按规定公示成交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八、土地交付、开竣工时间要求
自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将出让宗地交付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人应完善用地及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并开始动工建设,在2年内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投入使用,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理。
九、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和解缴方式
该宗地公开挂牌出让一经确定成交,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出让人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土地竞得人须按合同约定自行到税务部门缴清土地出让金。
十、本《挂牌出让方案》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十一、本《挂牌出让方案》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7
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坐落于仁怀市茅台镇椿树村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公开挂牌出让,为确保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宗地权属来源、规划用途、出让方式和出让年限
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6号地块位于仁怀市茅台镇椿树村,地块面积623.07平方米,该地块属省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4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5〕334号)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界址清楚,权属合法,符合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依法可以出让。
宗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出让价格按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执行。出让价格包含地块征拆费用、耕地占用税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但不包含地上企业拆迁费用及应缴国家规定其他相关税费。
二、土地出让使用条件
(一)出让条件:按征拆完成后的自然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场地平整及涉及地块内地上地下(含出让空间)管道、管线(含强弱电)、管网、树木等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按相关要求迁改、迁移,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出让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严格按照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6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68号)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不能私下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三)地块须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中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强制指标执行。
三、出让时间
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本《出让方案》后发布地块《挂牌出让公告》,依法定程序公开出让。
四、挂牌组织人
(一)出让人:仁怀市自然资源局
(二)挂牌组织实施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挂牌出让程序:
1.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2.发放挂牌出让文件。
3.接受竞买人报名、报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其竞价方式采取有起始价的“增价竞买”,不到起始价不成交,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出让原则和“价高者得”的竞买原则。
4.挂牌截止时间止,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有效报价的,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竞买人均可参加限时竞价,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5.通过竞价,以报价最高者且高于出让起始价的竞买人确定为本地块的预竞得人。
6.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7.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8.竞得人与仁怀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履约保证金标准及收取、退还
该宗地履约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的50%收取,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汇款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地块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银行帐号:5230615000735640001
本宗地挂牌出让的竞买履约保证金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将于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动抵减土地出让价款,转入国家金库。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竞买人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资质。
竞买人报名资格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报名竞买须知凭发布的《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竞买须知》规定执行。
七、挂牌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公示的发布
该宗地挂牌出让活动,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体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和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出让成交后,按规定公示成交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八、土地交付、开竣工时间要求
自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将出让宗地交付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人应完善用地及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并开始动工建设,在2年内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投入使用,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理。
九、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和解缴方式
该宗地公开挂牌出让一经确定成交,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出让人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土地竞得人须按合同约定自行到税务部门缴清土地出让金。
十、本《挂牌出让方案》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十一、本《挂牌出让方案》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8
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坐落于仁怀市茅台镇椿树村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公开挂牌出让,为确保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宗地权属来源、规划用途、出让方式和出让年限
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7号地块位于仁怀市茅台镇椿树村,地块面积4185.36平方米,该地块属省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2年度第二十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3〕79号)和《关于仁怀市2024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5〕334 号)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界址清楚,权属合法,符合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依法可以出让。
宗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出让价格按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执行。出让价格包含地块征拆费用、耕地占用税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但不包含地上企业拆迁费用及应缴国家规定其他相关税费。
二、土地出让使用条件
(一)出让条件:按征拆完成后的自然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场地平整及涉及地块内地上地下(含出让空间)管道、管线(含强弱电)、管网、树木等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按相关要求迁改、迁移,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出让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严格按照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茅台镇椿树村2024-G-25-7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69号)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不能私下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三)地块须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中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强制指标执行。
三、出让时间
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本《出让方案》后发布地块《挂牌出让公告》,依法定程序公开出让。
四、挂牌组织人
(一)出让人:仁怀市自然资源局
(二)挂牌组织实施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挂牌出让程序:
1.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2.发放挂牌出让文件。
3.接受竞买人报名、报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其竞价方式采取有起始价的“增价竞买”,不到起始价不成交,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出让原则和“价高者得”的竞买原则。
4.挂牌截止时间止,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有效报价的,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竞买人均可参加限时竞价,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5.通过竞价,以报价最高者且高于出让起始价的竞买人确定为本地块的预竞得人。
6.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7.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8.竞得人与仁怀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履约保证金标准及收取、退还
该宗地履约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的50%收取,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汇款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地块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银行帐号:5230615000735640001
本宗地挂牌出让的竞买履约保证金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将于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动抵减土地出让价款,转入国家金库。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竞买人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资质。
竞买人报名资格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报名竞买须知凭发布的《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竞买须知》规定执行。
七、挂牌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公示的发布
该宗地挂牌出让活动,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体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和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出让成交后,按规定公示成交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八、土地交付、开竣工时间要求
自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将出让宗地交付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人应完善用地及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并开始动工建设,在2年内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投入使用,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理。
九、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和解缴方式
该宗地公开挂牌出让一经确定成交,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出让人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土地竞得人须按合同约定自行到税务部门缴清土地出让金。
十、本《挂牌出让方案》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十一、本《挂牌出让方案》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9
茅台镇玉屏社区2024-G-1-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坐落于仁怀市茅台镇玉屏社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公开挂牌出让,为确保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宗地权属来源、规划用途、出让方式和出让年限
茅台镇玉屏社区2024-G-1-17号地块位于仁怀市茅台镇玉屏社区,地块面积263.09平方米,该地块属省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11年度第二批次工业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11〕636号)、《关于仁怀市2012年度第二批次工业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12〕459号)和《关于仁怀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4〕308号)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界址清楚,权属合法,符合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依法可以出让。
宗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出让价格按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执行。出让价格包含地块征拆费用、耕地占用税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但不包含地上企业拆迁费用及应缴国家规定其他相关税费。
二、土地出让使用条件
(一)出让条件:按征拆完成后的自然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场地平整及涉及地块内地上地下(含出让空间)管道、管线(含强弱电)、管网、树木等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按相关要求迁改、迁移,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出让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严格按照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茅台镇玉屏社区2024-G-1-17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70号)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不能私下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三)地块须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中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强制指标执行。
三、出让时间
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本《出让方案》后发布地块《挂牌出让公告》,依法定程序公开出让。
四、挂牌组织人
(一)出让人:仁怀市自然资源局
(二)挂牌组织实施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挂牌出让程序:
1.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2.发放挂牌出让文件。
3.接受竞买人报名、报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其竞价方式采取有起始价的“增价竞买”,不到起始价不成交,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出让原则和“价高者得”的竞买原则。
4.挂牌截止时间止,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有效报价的,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竞买人均可参加限时竞价,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5.通过竞价,以报价最高者且高于出让起始价的竞买人确定为本地块的预竞得人。
6.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7.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8.竞得人与仁怀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履约保证金标准及收取、退还
该宗地履约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的50%收取,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汇款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地块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银行帐号:5230615000735640001
本宗地挂牌出让的竞买履约保证金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将于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动抵减土地出让价款,转入国家金库。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竞买人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资质。
竞买人报名资格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报名竞买须知凭发布的《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竞买须知》规定执行。
七、挂牌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公示的发布
该宗地挂牌出让活动,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体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和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出让成交后,按规定公示成交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八、土地交付、开竣工时间要求
自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将出让宗地交付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人应完善用地及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并开始动工建设,在2年内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投入使用,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理。
九、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和解缴方式
该宗地公开挂牌出让一经确定成交,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出让人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土地竞得人须按合同约定自行到税务部门缴清土地出让金。
十、本《挂牌出让方案》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十一、本《挂牌出让方案》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0
茅台镇双龙村2024-G-18-4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坐落于仁怀市茅台镇双龙村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公开挂牌出让,为确保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宗地权属来源、规划用途、出让方式和出让年限
茅台镇双龙村2024-G-18-40号地块位于仁怀市茅台镇双龙村,地块面积1068.29平方米,该地块属省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5〕5 号)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界址清楚,权属合法,符合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依法可以出让。
宗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出让价格按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执行。出让价格包含地块征拆费用、耕地占用税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但不包含地上企业拆迁费用及应缴国家规定其他相关税费。
二、土地出让使用条件
(一)出让条件:按征拆完成后的自然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场地平整及涉及地块内地上地下(含出让空间)管道、管线(含强弱电)、管网、树木等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按相关要求迁改、迁移,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出让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严格按照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茅台镇双龙村2024-G-18-40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71号)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不能私下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三)地块须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中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强制指标执行。
三、出让时间
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本《出让方案》后发布地块《挂牌出让公告》,依法定程序公开出让。
四、挂牌组织人
(一)出让人:仁怀市自然资源局
(二)挂牌组织实施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挂牌出让程序
1.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2.发放挂牌出让文件。
3.接受竞买人报名、报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其竞价方式采取有起始价的“增价竞买”,不到起始价不成交,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出让原则和“价高者得”的竞买原则。
4.挂牌截止时间止,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有效报价的,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竞买人均可参加限时竞价,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5.通过竞价,以报价最高者且高于出让起始价的竞买人确定为本地块的预竞得人。
6.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7.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8.竞得人与仁怀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履约保证金标准及收取、退还
该宗地履约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的50%收取,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汇款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地块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银行帐号:5230615000735640001
本宗地挂牌出让的竞买履约保证金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将于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动抵减土地出让价款,转入国家金库。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竞买人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资质。
竞买人报名资格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报名竞买须知凭发布的《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竞买须知》规定执行。
七、挂牌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公示的发布
该宗地挂牌出让活动,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体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和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出让成交后,按规定公示成交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八、土地交付、开竣工时间要求
自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将出让宗地交付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人应完善用地及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并开始动工建设,在2年内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投入使用,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理。
九、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和解缴方式
该宗地公开挂牌出让一经确定成交,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出让人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土地竞得人须按合同约定自行到税务部门缴清土地出让金。
十、本《挂牌出让方案》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十一、本《挂牌出让方案》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1
茅台镇观音寺社区2023-G-31-4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坐落于仁怀市茅台镇观音寺社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公开挂牌出让,为确保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宗地权属来源、规划用途、出让方式和出让年限
茅台镇观音寺社区2023-G-31-42号地块位于仁怀市茅台镇观音寺社区,地块面积2426.68平方米,该地块属省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19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0〕27 号)和《关于仁怀市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4〕274 号)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界址清楚,权属合法,符合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依法可以出让。
宗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出让价格按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执行。出让价格包含地块征拆费用、耕地占用税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但不包含地上企业拆迁费用及应缴国家规定其他相关税费。
二、土地出让使用条件
(一)出让条件:按征拆完成后的自然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场地平整及涉及地块内地上地下(含出让空间)管道、管线(含强弱电)、管网、树木等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按相关要求迁改、迁移,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出让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严格按照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茅台镇观音寺社区2023-G-31-42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5〕72号)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不能私下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三)地块须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中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强制指标执行。
三、出让时间
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本《出让方案》后发布地块《挂牌出让公告》,依法定程序公开出让。
四、挂牌组织人
(一)出让人:仁怀市自然资源局
(二)挂牌组织实施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挂牌出让程序:
1.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2.发放挂牌出让文件。
3.接受竞买人报名、报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其竞价方式采取有起始价的“增价竞买”,不到起始价不成交,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出让原则和“价高者得”的竞买原则。
4.挂牌截止时间止,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有效报价的,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竞买人均可参加限时竞价,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5.通过竞价,以报价最高者且高于出让起始价的竞买人确定为本地块的预竞得人。
6.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7.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8.竞得人与仁怀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履约保证金标准及收取、退还
该宗地履约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的50%收取,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汇款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地块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银行帐号:5230615000735640001
本宗地挂牌出让的竞买履约保证金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将于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动抵减土地出让价款,转入国家金库。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竞买人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资质。
竞买人报名资格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报名竞买须知凭发布的《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竞买须知》规定执行。
七、挂牌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公示的发布
该宗地挂牌出让活动,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体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和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出让成交后,按规定公示成交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八、土地交付、开竣工时间要求
自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将出让宗地交付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人应完善用地及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并开始动工建设,在2年内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投入使用,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理。
九、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和解缴方式
该宗地公开挂牌出让一经确定成交,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出让人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土地竞得人须按合同约定自行到税务部门缴清土地出让金。
十、本《挂牌出让方案》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十一、本《挂牌出让方案》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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