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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875922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6-27 11:10:57
文  号: 仁府函〔2025〕9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5年度第六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批复
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5年度第六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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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25年度第六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5〕380号)收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落实。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将大坝镇新田村、红阳村、五岔村、大坝街道社区、小耳沟村、岩坪村,火石镇富兴社区、团山村、荣华村、合心村、明光村,五马镇三元村、五马街道社区、协农村、红军村、屯山村、鱼孔村,学孔镇上寨村、米山村、荔枝坪村、桃子坪村、兴隆村、高峰社区、林河村,长岗镇小山头村、茅坡村、堰塘坎村、新庄村、茶花村、井坝村、蔺田村等共5个乡镇(街道)31个村(居)委会的集体农用地1.5613公顷(耕地0.7056公顷<水田0.1130公顷>、<旱地0.5926公顷>、园地0.0543公顷、林地0.6266公顷、其他农用地0.174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4184公顷,共计使用建设用地0.4184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5719公顷,作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90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5719公顷。

二、你局要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市农业农村局、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指导好大坝镇、火石镇、五马镇、学孔镇、长岗镇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及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水污染排放、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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