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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875952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6-27 11:14:16
文  号: 仁府函〔2025〕9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仁怀市赤水河流域水利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赤水河流域茅台段支流环境 整治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仁怀市赤水河流域水利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赤水河流域茅台段支流环境 整治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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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划拨仁怀市赤水河流域水利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赤水河流域茅台段支流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5〕373号)已经市领导签批同意,现批复你们,一是依法批准将位于仁怀市茅台镇元木岩村、南坳社区国有建设用地629.71平方米,划拨给仁怀市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仁怀市赤水河流域水利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赤水河流域茅台段支流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用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二是由仁怀市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之日起一年内全额缴清仁怀市赤水河流域水利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赤水河流域茅台段支流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用地土地成本费37.7826万元。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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