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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875945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6-27 11:12:25
文  号: 仁府函〔2025〕9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5年度第五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批复
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5年度第五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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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25年度第五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5〕379号)收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落实。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将苍龙街道水塘村、板桥村,茅台镇上坪村、卢荣坝村、罗村村,坛厂街道回龙村、桑树村、楠木村、樟柏社区等共3个乡镇(街道)9个村(居)委会的集体农用地2.0978公顷(耕地1.2364公顷<水田0.3563公顷>、<旱地0.8801公顷>、园地0.0581公顷、林地0.4143公顷、其他农用地0.376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1868公顷,国有建设用地0.0058公顷,共计使用建设用地0.192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0978公顷,作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2904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0978公顷。

二、你局要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市农业农村局、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指导好坛厂街道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及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水污染排放、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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