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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19239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8-28 11:06:13
文  号: 仁府函〔2025〕12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茅台三渡赤水纪念馆项目用地的批复
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茅台三渡赤水纪念馆项目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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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划拨茅台三渡赤水纪念馆项目用地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5〕500号)已经市政府领导签批同意,现予以批复,一是依法批准将位于茅台镇观音寺社区国有建设用地6527.52平方米,划拨给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茅台三渡赤水纪念馆项目用地,用途为文化用地;二是由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之日起一年内全额缴清茅台三渡赤水纪念馆项目用地土地成本费391.6512万元。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落实。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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