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划拨仁怀市赤水河沿线片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6〕31号)已经市政府领导签批同意,现予以批复,一是依法无偿收回划拨给贵州仁怀碧水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仁怀市赤水河沿线片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用地的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编号分别为520382-2023-HB-037、520382-2023-HB-044、520382-2023-HB-064、520382-2023-HB-065,电子监管号分别为5203822023A00889、5203822023A01040、5203822023A01477、5203822023A01486,划拨面积分别为31745.44平方米、23907.53平方米、10535.81平方米、14363.21平方米),并撤销划拨决定书;二是依法批准将位于茅台镇罗村村、茅台镇椿树村、美酒河镇沙滩社区国有建设用地80551.99平方米,划拨给仁怀市水务局,作为仁怀市赤水河沿线片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用地,用途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三是由仁怀市水务局自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之日起一年内全额缴清仁怀市赤水河沿线片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用地土地成本费3637.742525万元。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落实。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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