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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215550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6-02-10 11:49:11
文  号: 仁府函〔2026〕1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肆玖酒业项目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肆玖酒业项目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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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收回肆玖酒业项目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6〕8号)已经七届市人民政府第19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批复,一是依法有偿收回公开挂牌出让给贵州肆玖酒业有限公司,位于茅台镇椿树村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电子监管号为5203822022B00908),面积共计2.3922公顷,并与贵州肆玖酒业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二是按照出让时的均地价46.53万/亩的价格补偿给贵州肆玖酒业有限公司,合计补偿1669.63599万元(不计利息),经收回后,由你局严格按照规划管控要求组织出让。三是在土地出让金中解决收回贵州肆玖酒业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资金共计1669.63599万元。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贯彻落实。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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