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华昱酒业E09-01-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宜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收回华昱酒业E09-01-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宜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5〕761号)已经市政府领导签批同意,现予以批复,原则同意你局依法收回坛厂现代服务园区E09-01-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77741.46平方米,解除你局与该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520382-2023-CR-002),并注销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黔(2023)仁怀市不动产权第0002563号)。请你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工作落实。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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