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宜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定鲁班街道和平社区2026-C-1-1-1号地块等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6〕137号)已经七届市人民政府第20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批复,由你局依法收回划拨给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仁怀市城南大道道路工程(鲁班段)项目的鲁班街道和平社区2026-C-1-1-1号地块和鲁班街道和平社区2026-C-1-1-2号地块中817.23平方米和1109.9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编号520382-2013-HB-015,经收回后再依法开展土地出让工作,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贯彻落实。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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