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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640716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6-06-02 10:53:18
文  号: 仁府函〔2026〕7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出让茅台镇卢荣坝村2013-G-10-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宜的批复
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出让茅台镇卢荣坝村2013-G-10-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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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定茅台镇卢荣坝村2013-G-10-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仁自然资呈〔2026〕233号)已经七届市人民政府第20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批复,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好贯彻落实。

一、公开挂牌出让茅台镇卢荣坝村2013-G-10-3-1号地块,出让面积为1278.02㎡(合1.92亩);茅台镇卢荣坝村2013-G-10-3-1号地块以159万元作为挂牌起始价,此价格包含耕地占用税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但不包含地上建筑物价值及应缴国家规定其他相关税费。

二、出让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三、出让年限:70年。

四、挂牌组织实施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出让条件:按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地块场地平整及涉及地块内地上(下)含强弱电及其他管道、管线、管网、树木等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按相关要求迁改、迁移,所有费用自行承担。由于仁怀名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按规划在地块上修建了建筑物,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对地上建筑物与仁怀名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商补偿。

六、出让要求:出让地块必须严格按照我局出具的《关于茅台镇卢荣坝村2013-G-10-3-1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6〕38号)设定的各项指标及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严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七、履约保证金标准及收取:履约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的50%收取。竞得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动抵减土地出让价款,转入国家金库;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必须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挂牌成交确认后,当场与仁怀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30日内与仁怀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自行到税务部门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

九、由你局依法收回划拨给仁怀名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用作仁怀名酒工业园区鼎富安置区附属工程项目的茅台镇卢荣坝村2013-G-10-3-1号地块,划拨决定书编号520382-2022-HB-027号,经收回后再依法开展该地块出让工作。

附件:茅台镇卢荣坝村2013-G-10-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2026年5月25日

茅台镇卢荣坝村2013-G-10-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座落于茅台镇卢荣坝村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公开挂牌出让,为确保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出让宗地权属来源、规划用途、出让方式、出让年限

茅台镇卢荣坝村2013-G-10-3-1号地块位于仁怀市茅台镇卢荣坝村,该地块属省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13年度第十批次工业用地(低丘缓坡)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13〕267号)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权属清楚,依法可以出让。

依据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茅台镇卢荣坝村2013-G-10-3-1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6〕38号),地块规划面积1278.02,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经核定,宗地可出让面积为1278.02㎡;经对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该宗土地出让用途应确定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地块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出让起始价按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二、出让条件、出让时间、出让要求

(一)出让条件:按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地块场地平整及涉及地块内地上(下)含强弱电及其他管道、管线、管网、树木等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按相关要求迁改、迁移,所有费用自行承担。由于仁怀名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按规划在地块上修建了建筑物,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对地上建筑物与仁怀名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商补偿。

(二)出让要求: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茅台镇卢荣坝村2013-G-10-3-1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设〔2026〕38号)设定的各项指标及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严禁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和私下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三)出让时间: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本《挂牌出让方案》后发布《挂牌出让公告》,进入公开挂牌出让程序。 

三、挂牌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公示的发布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在中国土地市场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仁怀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公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等有关信息。出让成交后,按规定公示成交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挂牌组织人

(一)出让人:仁怀市自然资源局

(二)挂牌实施组织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挂牌出让程序:

1.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2.发放挂牌出让文件;

3.接受竞买人报名、报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其竞价方式采取有起始价的“增价竞买”,不到起始价不成交,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出让原则和“价高者得”的竞买原则。

4.挂牌截止时间止,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有效报价的,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竞买人均可参加限时竞价,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5.通过竞价,以报价最高者且高于出让起始价的竞买人确定为本地块的预竞得人。

6.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7.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8.竞得人与仁怀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挂牌工作时间

自该地块发布挂牌公告起,至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大约需30个日历日。

五、竞买人报名资格规定及办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凡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等不良记录的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失信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按法规、依程序在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出让。竞买人报名资格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报名竞买须知按本宗地《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竞买须知》规定办理。

六、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及竞得人缴纳出让金时间

(一)本次公开挂牌出让报名时,每位竞买人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的50%收取;保证金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同时附银行进账单,过期进账无效。履约保证金须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银行账号:5230615000735640001

(二)本次土地出让价格包含耕地占用税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但不包含地上建筑物价值及应缴国家规定其他相关税费。

(三)本宗地挂牌出让的竞买履约保证金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竞得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动抵减土地出让价款,转入国家金库;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必须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土地交付、开竣工时间要求

出让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30日内,出让人将出让宗地交付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人应完善用地及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开始动工建设,并须在3年内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置。

八、土地出让合同签订

该宗地公开挂牌出让一经确定成交,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出让人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土地竞得人须按合同约定自行到税务部门缴清本宗地土地出让金。

九、本《挂牌出让方案》自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实施。

十、本《挂牌出让方案》由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仁怀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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