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工业仓储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作为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抓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企业用地保障和监管方式,降低时间和资金成本,提高土地“亩均效益”,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及《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2〕6 号)精神,同时,按照省、遵义市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有关要求,结合仁怀市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5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推进工业仓储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
(二)明确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化配置,深化资源要素市场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明晰土地出让标准化指标要求,构建工业仓储项目公开透明的招商模式、全程监管的管理模式,打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二是坚持改革提速,加强制度设计,完善相关政策配套,降低企业时间和资金成本;三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集约促转型的理念,遵循“市场配置、完善政策、优化扶持”原则,大力推行节约集约用地,提升土地亩产效率,强化优质土地资源向产出效率高的产区配置;四是坚持全过程监管,建立土地出让标准体系,推动项目竣工、达产等环节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创新监管模式,加强承诺履约管理,合理应用信用评价,实行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制度,保障“标准地”改革推进有序高效。
(三)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工业仓储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加强土地精细化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项目服务水平,大幅降低供地时限,积极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2024年至少完成 2宗“标准地”出让。
(四)明确重点任务。一是前期准备,开展区域或单宗用地的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确保具备项目开工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二是开展产业出让指标体系建设。由“标准地”改革试点地根据产业准入、功能区划和相关区域评估要求,围绕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容积率、能耗标准和环境标准等指标,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建立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逐步建立指标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按程序开展“标准地”出让,强化出让履约要求;四是提高“标准地”审批效率;五是强化“标准地”建设监督管理。
(五)强化工作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做好决策部署和统筹协调,加强督查考核,定期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查,督促“标准地”改革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仁怀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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