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有序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加强殡葬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殡葬改革全过程和殡、葬、祭各环节,推进文明、绿色、生态殡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政策依据
根据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0〕611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电〔2013〕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仁怀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试行)》。
三、起草过程
根据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0〕611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电〔2013〕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仁怀市惠民殡葬政策有效落实,由市民政局草拟了《仁怀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试行)》,并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的概念及减免标准;二是明确了惠民殡葬享受对象,扩大了惠民殡葬政策的享受范围,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三是明确了惠民殡葬办理程序,让享受对象在办理减免手续时按照要求一次性提交的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殡仪服务机构完善相关减免手续。
五、重点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殡葬改革政策的有效执行,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严格执行殡葬改革政策,有序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二是明确了对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行为,不得享受“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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