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0日,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十件民生实事”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有效推进“十件民生实事”办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五大部分,主要包括总则、实事项目的确
定、实事项目过程管理、实事项目跟踪问效、附则。
(一)总则。明确了“十件民生实事”涵盖领域和牵头统筹、谋划申报以及要素保障责任单位。
(二)实事项目的确定。每年10月初,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发展改革局提出下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征集方案,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十件民生实事”项目意见建议。市直有关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征集到的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和申报年度实事项目。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认真梳理、汇总各部门申报的实事项目,结合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提出初步建议按程序开展预审评估。预审评估通过后的项目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三)实事项目过程管理。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对实事项目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每件民生实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责任单位总体负责,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推进方案,定期调度研究,全力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实事项目推进有序有效。
(四)实事项目跟踪问效。市政府办公室对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开展月度跟踪、季度督查,深入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项目现场督导检查,实地掌握实事项目推进情况,推动实事项目落地落实。
(五)附则。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贵公网安备52038202001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