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依据与总体要求
贯彻“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规范养护管理
来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公路条例》《遵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 号)、贵州省改革实施方案、贵州省通组公路建管养细则
二、适用范围与定义
适用:县道、乡道、村道、通组公路及附属设施
来源:《遵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贵州省通组公路建管养实施细则(试行)》
县道/乡道/村道/通组公路定义
来源:《遵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三、管养责任与原则
市政府为责任主体,交通局主管
来源:国办发〔2019〕45 号、贵州省改革实施方案、遵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原则: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确权到村、管养归县
来源:国办发〔2019〕45 号、贵州省改革实施方案
三级责任:市统筹、乡镇管乡村组道、村协助
来源:国办发〔2019〕45 号、贵州省改革实施方案、遵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四、养护资金标准与分担
日常养护最低标准
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3000元/公里、通组路1500元/公里
来源:国办发〔2019〕45号、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资金分担:省∶市∶县 = 5∶2∶3
来源: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来源:国办发〔2019〕45号、贵州省公路条例、遵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鼓励社会捐赠、产业一体化筹资养路
来源:国办发〔2019〕45号、贵州省改革实施方案、遵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五、路政管理与路权保护
保护公路、用地、附属设施,禁止破坏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公路条例》
日常巡查、损坏阻断及时处置上报、设警示
来源:《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公路条例
施工车辆超限致损须修复/赔偿
来源:《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建筑控制区:县道≥10m、乡道≥5m、村、组道≥3m
来源:《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公路条例》
六、养护管理与灾毁处置
养护分类:小修保养、中修、大修、改建
来源: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定、遵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灾毁抢修:<60万元乡镇实施;≥60 万元市级交通实施
来源: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
路况评定:县道、重要乡道每年≥1次;乡村道五年≥2次
来源:国办发〔2019〕45号、贵州省改革实施方案
推行市场化、专业化、机械化、规范化
来源:国办发〔2019〕45号、贵州省改革实施方案
完善安防、标志、排水,定期维护
来源:《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公路条例》
七、路域环境与绿化
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建“美丽农村路”
来源:国办发〔2019〕45号、贵州省改革实施方案
绿化“谁栽谁管谁受益”,采伐须审批补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八、考核与追责
管养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来源:国办发〔2019〕45号、贵州省改革实施方案
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通报、整改、追责
来源:《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办发〔2019〕45号
未按规定养护:整改、追责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贵州省公路条例》
其他违法按公路法规处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九、附则
解释权:市政府办、交通局承办
来源:规范性文件管理通用规则
施行与旧文废止
来源:仁怀市本次制定文件
核心上级文件总表
国家顶层:国办发〔2019〕45号(原则、资金标准、主体责任、市场化)
省级:贵州省改革实施方案、贵州省公路条例、通组公路建管养细则(5:2:3 分担、通组路标准、控制区)
市级:遵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定义、分级管养、乡镇职责)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处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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