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仁怀市委 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族乡和少数民族聚居村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仁发〔2022〕19号)精神及相关要求,做好本级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50万元和本级支持民族乡和少数民族聚居村寨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50万元的及时落实,统筹推进我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我部现场调研考察,经2023年9月12日部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补助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万元和本级支持民族乡和少数民族聚居村寨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长岗镇小山头村湾子组农村污水整治项目。上述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组织实施。
我部将严格参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项目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监管,项目实施完工后,将及时会同财政局组成验收组开展验收工作。现将该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市委统战部(民宗局)。
电话:0851-22235923、22235719
地址:仁怀市行政中心二楼统战部办公室、民族事务股
附件:2023年仁怀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支持民族乡和少数民族聚居村寨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中共仁怀市委统战部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2023年仁怀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支持民族乡和少数民族聚居村寨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项目所在乡镇 |
项目名称 |
项目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长岗镇 |
长岗镇小山头村湾子组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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