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67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我单位通过自愿申报、资格初审、现场核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完成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现将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经综合评审,确定仁怀市新胜源生物颗粒加工厂、仁怀市喜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乾福来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3家企业为仁怀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
二、公示期限及异议处理
1. 公示期限: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2日)。
2. 异议受理: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需提供具体异议内容、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单位异议需加盖公章,个人异议需签署真实姓名)。
3.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仁怀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仁怀市中枢街道和平路33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 宏(0851-22223551 13379600763)
仁怀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9日
拟稿人:陈文霞
二 审:陈 宏
三 审:王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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