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2023年5月23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等精神,结合我市双拥工作实际,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探索拥军优待优惠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优惠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军人军属和尊崇优抚对象的浓厚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优待对象
(一)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文职人员。
(二)其他优抚对象。指“三属”(因战牺牲现役军人家属、因公牺牲现役军人家属、病故现役军人家属)。
三、优待范围
面向全国
四、区域界定
仁怀市
五、实施时间
自2023年8月8日起施行
六、其他
(一)免费乘坐范围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人员在“五街一镇”范围内免费乘坐公共汽车、不含城乡公共汽车。
(二)乘坐方式
优待对象乘坐公共汽车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经驾驶员或工作人员核验后免费乘车;待刷卡系统完善后,实行刷卡乘车,规范管理。
(三)注意事项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所持的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租他人。
仁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仁怀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贵公网安备52038202001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