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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徐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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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向萍(身份证号:522130******032X)

不动产权证书号:201601763

房屋坐落: 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教师楼B幢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徐向楠(身份证号:522130******0417)

联系地址:仁怀市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人:陈益

联系电话:0852-22252566



仁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516日          


初审:陈  益

复审:章  进

终审:何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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