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徐向楠)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向萍(身份证号:522130******032X)
不动产权证书号:201601763
房屋坐落: 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教师楼B幢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徐向楠(身份证号:522130******0417)
联系地址:仁怀市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 系 人:陈益
联系电话:0852-22252566
仁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6日
初审:陈 益
复审:章 进
终审:何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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