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之规定,结合《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仁怀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仁怀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贵州省、遵义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条例》各项规定要求,紧紧围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规范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抓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凡是标注“此件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成文后第一时间上网公开,全年公开5类政策文件53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二是建立主动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清单和禁止公开负面清单,逐项明确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依据等要素,列明禁止公开内容,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中公开发布。三是规范机构职能、政府领导和单位基本信息公开。四是强化政策文件与解读配套发布工作。以府发、办发的文件,做到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全年制定政策文件共计4个(其中府发文件1个,办发文件4个),均向向社会主动公开。五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重大行政决策、政府会议、权责清单、审批服务、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367条。六是加强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136条,市长信箱留言办理25人次。七是拓宽公开渠道,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门户网站联动互补,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全年利用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023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详细说明(包括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出申请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申请表格、收费标准、在线查询等事项。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7件,均为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件,17个依申请件都按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黔府办函〔2020〕52号)规范答复办理。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实现了依申请公开渠道100%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全面优化、科学设置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确保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一是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认真执行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坚持“谁起草、谁制作、谁保存、谁审查、谁公开”的原则,严把信息公开审查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做到合理分类、分栏存放相关信息,便于公众获取。三是强化信息规范发布的及时性。对府发、办发的政策文件,自信息产生或印发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发布,并同步发布解读材料,方便人民群众第一时间知晓,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一是为应适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对原政府门户网站进了改版升级,开设开齐相关栏目,同时提供统一的互动交流和政务服务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服务群众。二是完善网站检索服务功能,对网站检索服务功能进行改版升级,便利公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三是推进政府政务新媒体与市政府门户网站联动互补,拓宽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建立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主任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所涉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市政府办还增设了政务公开股,全力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政策解读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关切工作制度》、《会议开放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政民互动(群众留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推进、制度化管理。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全年举办业务培训会2次,大幅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四是强化公开工作考核,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结合我市制定的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按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1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1 |
增5 |
54086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78 |
增2 |
140266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480 |
减246 |
653 | ||
行政强制 |
129 |
减5 |
17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1 |
32530.54900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1 |
0 |
0 |
3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1 |
0 |
0 |
3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3 |
1 |
0 |
0 |
3 |
0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还有差距。有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一人多岗、专人不专抓现象,导致一些信息公开不及时。特别是政策解读“三同步”落实还不到位,有的转载新闻媒体报道代替自身解读,解读的创新性和专业性不够。在网民互动、主动对回应关切方面,工作措施单一,政策要求把握方面还需要加强,主动回应关切的意识和能力仍显不足。二是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还有差距。当前使用微信人数较多,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但使用微博的较少,因此,政务微博的关注人数和阅读量还较少。三是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受人员力量薄弱、业务人员身兼数职等因素影响,对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指导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实现政府门户网站优化升级。结合上级指示精神和我市实际,对现有网站栏目进行合理规范设置,实现网站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真正起到网站应有的便捷、推介、公开等功能。二是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督促。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定期通报机制,结合目标考核协同发力,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落实力度。每年至少开展2次政务公开专题调研,指导督促各级各单位按要求推进公开工作。举办全市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对各单位从事公开工作的业务骨干开展培训。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基于政务公开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人员业务不精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省、遵义市相关要求和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年规划方案,将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28日